Page 5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1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混凝土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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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三章 混凝土配比設計
3.2.1.5 混凝土拌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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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充填混凝土之拌和水量以不超過 175kg/m 為原則,惟建築工程用自充填混凝土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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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kg/m 為限。
3.2.1.6 巨積混凝土水泥使用量
一、 結構厚度超過 1.5m 之結構混凝土板(但不包括 1.5m)通稱為巨積混凝土構造物,而原
施工標準規範規定巨積混凝土使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61 之卜特蘭水泥時,混凝土
中飛灰用量不得超過總膠結材料重量之 25%,水泥用量無規定,配比設計其用量佔總膠
結材皆不超過 50%。若以總膠結材每立方混凝土用量 450kg,水泥用量每立方混凝土將
超過 200kg。
二、 巨積混凝土心溫依施工規範要求不得大於 80℃,而水泥用量每立方混凝土若超過 200kg
時,所產生最高心溫將達 78 至 79℃,雖符合契約要求,但心溫越高造成心表溫度差過
大下,混凝土表面易產生乾縮裂紋,且影響後續養護、保溫措施效果。
三、 且工程會施工規範規定巨積混凝土心溫不得超過 70℃,水泥使用量降為總膠結材之
35%,為降低心溫,本局施工規範已將飛灰用量修正為不得超過總膠結材料重量之
30%。
四、 在配比設計時亦將水泥使用量從原 50% 左右降至不超過 40%,每立方混凝土之水泥用
量從超過 200kg 降至不超過 180kg。且經實際模擬工地最大分塊體積心溫量測結果大約
在 73℃ 左右,工地實際澆置後量測結果亦下降至 70℃ 左右。對後續養護之保溫措施提
供較有利先決條件,養護完成後混凝土表面乾縮裂紋情形因加上更妥適早期噴水霧養護
及後續保溫材完整覆蓋之保溫措施下亦獲得改善,幾乎目視不到裂紋現象。
第三節 純水泥配比要求與說明
捷運為百年設計之公共工程,混凝土結構為捷運工程主要構造物,水泥為混凝土膠結材
最主要材料,性質穩定易管控下,自民國 102 年前之捷運路網細部設計顧問皆採用使用混凝
土除車站底版巨積混凝土可添加飛灰膠結材外均採用純水泥高使用量之配比設計,並規定結
構用混凝土配比之最低水泥用量及與土壤接觸之永久性結構物混凝土之最大水灰比。純水泥
混凝土使用前其配比設計提送與相關要求如以下章節說明之。
3.3.1 配比用料及拌和計畫
廠商應提送有關混凝土配料及拌和之計畫書,供工程司審核。該計畫應說明拌和廠之型
式、位置及所採用之機具與拌和能量等相關資料,並提供 2 家以上符合具有合法營業之相關
證照及經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學術機構等公正單位所認可之與混凝土拌和廠產製及品管有
關之標章或標準,否則工程司得依據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所頒訂之預拌混凝土品質評鑑標
準進行驗廠等相關規定之拌和廠經工程司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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