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1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混凝土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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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三章 混凝土配比設計
五、粗粒料
( 一 ) 粗粒料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240 之規定,但黏土塊及易碎顆粒含量不得
超過重量之 3%。
( 二 ) 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490 測定之粒料磨損率不得大於 50%。
( 三 ) 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167 試驗法,將粗粒料浸入硫酸鈉溶液後取出烘乾,經
至少 5 次循環,其平均重量損失率,不得超出 12%。
( 四 ) 粗粒料之級配應符合下列規定(如表 3-3-1 所示)
表 3-3-1 混凝土粗粒料之級配規定
篩尺寸 過篩之重量百分比
(mm) 第一類粒料 第二類粒料 第三類粒料
100 - - 100
75 - - 90-100
50 - - 20-55
37.5 100 - 0-10
25 95-100 100 0-5
19 - 90-100 -
12.5 25-60 - -
9.5 - 20-55 -
4.75 0-10 0-10 -
2.36 0-5 0-5 -
1. 第一類粒料一般用於巨積混凝土以外之鋼筋混凝土構造。
2. 第二類粒料一般用於後拉法預力混凝土及隧道預鑄環片之構造物,以及圖說上
規定之混凝土覆面層(墊層),惟其厚度於 100mm 以下時最大粒料粒徑應限制
在 9.5mm 內。
3. 第三類粒料用於巨積混凝土構造,惟因混凝土預拌廠之設備或結構體內鋼筋之
間距太小時,廠商提出符合契約施工標準技術規範第 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
造物」之品質控制方案,經工程司認可後,可採用第一類粒料。
3.3.3.3 拌合水
卜特蘭水泥混凝土用水可採用自來水或地下水,但皆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13961 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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