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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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任等簽署。
( 四 ) 版次規定:核定前版次編訂以 A 版、B 版、C 版、……流水號編訂,核定後版次
編訂以 1 版、2 版、3 版、……流水號編訂。
( 五 ) 修訂及修訂標示:有關監造計畫未涵蓋之項目(或未訂定工作說明書之施工項
目)、流程與作業表單,應配合工進,於審查施工廠商分項施工(品質)計畫/
自主檢查表時逕行制定,並經簽奉核准後補充之,以維護在建標案施工項目/程
序與作業表單之完整性。
( 六 ) 另修訂時,可採劃底線方式標示,被刪除部分則不作標示,前版修訂部分於進版
時不再標示。
( 七 ) 公布與管制:監造計畫核定後,可採公布於各機關之企業網站,並以公文函知機
關內所有單位上網查閱方式辦理。
六、工程處品管作業及廠商品管作業運作
當契約中規定廠商建立自主品質管理系統以及提送品質計畫時,業主應依契約核定廠商
品質計畫,及要求廠商落實品質計畫。
業主持有之人力、資源遠差於廠商,如果業主仍然抱持事事檢驗的作法,廠商當然樂
得輕鬆, 其自主管理成效就無從發揮,因為「業主檢驗」就代表業主自己確認品質是否符合,
業主以有限人力辦理檢驗,廠商當然無須管理品質,反正一切等待業主檢驗結果,再調整
改進。
工程品管制度的落實執行,攸關工程品質至鉅,廠商品質管制為工程成功之關鍵,廠商
須建立第一級施工品質管制系統、擬定品質計畫、施工計畫並提出分項品質計畫後,落實自
主檢查與執行,以確保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規範。
工程處第二級品管作業扮演工程品質把關之角色。為確保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
規範,工程處應建立施工品質保證系統,設立監造組織、明訂組織權責及分工,訂定監造計
畫,並落實審查、抽查、稽查及不符合事項之管理等執行作業,以確保工程可如期如質完成。
由此觀之,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規範,是為監造單位執行監造,及廠商辦理施工之標
準。為確保工程符合設計規範標準,及如期如質完成,法令規定監造單位需訂定監造計畫,
廠商須提出品質計畫,兩者參與人員之來源雖然不同,但有共同之品質目標,依法均需落實
執行計畫,透過「分工」、「合作」使工程能符合設計規範標準。
管理者對施工能否符合設計規範標準,負最後成敗責任。因此,如何將監造計畫與品質
計畫之順利運作變為日常例行作業,將是決定計畫能否讓施工符合設計規範標準的關鍵。
管理者透過審查、稽查、查證及備查等作為,督導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之運作,監造單
位透過審查、稽查、查證、抽查、審定、核定及備查等作為來觀察及了解監造計畫與品質計
畫之運作,廠商亦透過辦理、審查、稽查、自主檢查、查證來觀察及了解品質計畫之運作。
計畫是否適切,能否運作,端賴業主管理者及廠商最高管理階層之態度而已,品質保證
制度係為提供管理者充分信心而建立,其所有的作為均來自於管理者需求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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