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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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品質管理實務運作
3.4.2 內控查核
早期政府各行政機關,均意識到確保機關公款及財物安全與維護、施政績效良窳之考核
等事項之重要性,於是在相關法規或行政命令中,開始規範內部管理機制。這些實踐內部管
理之各項規定並未制度化,並散見於各個單行法規或行政命令之中,整體而言,早期政府行
政機關欠缺制度化的內部控制。欠缺制度化內控制度的結果易造機關公款、財物安全與維護
等各項缺失。如:78 年 9 月起至 90 年 6 月,毛○○擔任○○分局出納工作長達 22 年之久,
承辦該分局員工薪津清冊及郵政存簿儲金團體戶存款單之製作、發放款項等業務,利用職務
之便,於製作員工人事費現金給與清冊時,每月虛列 2 至 5 名人頭先由電腦列印 2 份員工人
事費現金給與清冊(含人頭資料),一份用修正液塗抹人頭資料後影印 1 份,併同原電腦列
印版及影印本(未塗抹人頭)共計 3 份,親自持送相關人員核章後據以劃帳撥薪,詐領員警
薪資、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共 2,587 萬餘元。
各級政府咸認有效的內部控制,亦是提升政府服務效能的重要因素,爰紛紛於其內部管
理規定中充實內部控制機制。
3.4.2.1 內控查核作業概況
一、內控查核作業概況-中央
89 年間,行政院有鑑於各機關內部控制偶有失控現象,導致財務弊端案例時有所聞,
為防杜財務弊端之發生,使內控制度興利與防弊功能充分發揮,實有針對上述問題深入探
討,研擬解決方案之必要,俾強化各機關內控機制,健全財務秩序,特訂「健全財務秩序與
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該方案強調各機關應建立並維護有效之內控機制,且定期或不定
期進行現金及財務查核,加強控管與核對,並定期辦理相關人員之職期輪調、職務輪換及貫
徹休假代理機制及制度。
94 年 8 月 8 日,行政機關開始於國內推動整合性風險管理,希望各機關能重視並積極
配合辦理,並內化成為機關文化的一部分。尤其現在民意高漲、媒體發達,各機關如能重視
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將會減少人民的焦慮及不信任感。其目的在於培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以下簡稱各部會)風險管理意識,促使各部會清楚瞭解與管理施政之主要風險,以形塑風
險管理文化,提升風險管理能量,有效降低風險發生之可能性,並減少或避免風險之損害,
以助達成組織目標,提升施政績效與民眾滿意度。
行政院 97 年 4 月 1 日為推動所屬各部會,將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融入日常作業與決策
運作,以降低災害之可能及後果,達成施政目標、提升機關績效,特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
關風險管理作業基準」,並於 97 年 12 月 8 日修正該基準第 1 點至第 4 點,新增第 23 點至
第 27 點,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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