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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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品質管理實務運作
如由各該業務主管機關統一研訂,可減輕各機關各自規劃設計內控重複投入之人力負擔,本
府遂於 96 年 6 月 7 日頒訂「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共通性之內部控制作業項目規範」。
101 年內控督導會報第 1 次會議結論,內部控制制度始納入風險管理概念,研考會針對
本府業務實際需要,設計簡要、有效之風險評估作業規範,並請主計處邀集各主管機關召開
說明會,說明風險評估作業要領、高風險重大負面新聞事件案例之處理,以及如何揭露於現
行內部控制制度之中,俾資精進。
107 年 6 月 22 日訂定「臺北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原則」,並同時停止適用「臺
北市政府稽查所屬各機關實施內部控制成效作業原則」、「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內部控制
查核作業須知」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研訂內部控制制度一致原則」。
三、內控查核作業概況-本局
96 年 8 月 21 日成立本局內部控制專案小組,研訂本局內部控制制度。96 年 9 月 5 日召
開本局內部控制專案小組 96 年度第 1 次會議,訂定相關作業時程。本局於 90 年 12 月 12 日
通過 ISO9001:2000 之品質驗證,因此所訂定之 QSOP 需符合國際性統一規範,故各處室因
推動內控而研訂各工作項目繪製流程圖時,不宜任意修改。為使事權統一,本局內部控制制
度改由工務管理處(原品保處)負責,但涉及預算及帳務涉及主計專業業務往來文件,仍由
會計室擔任窗口。96 年 10 月 25 日「內部控制查核」程序書簽奉核定,為本局推動內部控
制制度之主要程序書。
該程序書明訂目的、範圍、作業流程、控制重點等,符合「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研訂內部
控制制度一致原則」之要求。依據「內部控制查核」程序書,本局內控查核分為兩大部分,
其一為局本部各單位自主檢查,另一為各工程處內控查核,如圖 3-4-2 本局內控查核作業
(96 ~ 109 年)。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局本部各單位自主檢查 各工程處
(1) 自主檢查(各工程處自行辦理)
(2) 局對各工程處查核
圖 3-4-2 本局內控查核作業(96 ∼ 1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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