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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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品質管理實務運作
廠商對於所採購產品之品質,應依契約規定辦理查證,查證計畫規劃方向通常以廠商未
來 1 年之施工重點項目著手,產品之查證可區分為勞務、財務兩方面,一般而言,勞務查証
重點在於人員資格、訓練、施工要領、自主檢查;或者工藝標準是否符合,財務方面之查證
重點,則常以契約金額大之分包作業、大宗材料、或者風險較大之作業為重點項目,查證內
容則以契約品質計畫要求、廠商之品質計畫;或分包廠商/協力廠商/供應商所提供之品質
計畫為標準,查證分包廠商/協力廠商/供應商是否落實品質管理,查證結果彙整分析後,
可提報管理審查作為後續採購商評估,或者加強廠商加強採購品管之資料。
查證作業可比照內部品質稽查方式辦理及管制。
十九、統計技術應用:
應建立作業程序,重點至少應包含:
( 一 ) 鑑定應用項目,至少應涵蓋施工進度、鋼筋、混凝土、焊接、監測等項目。
( 二 ) 鑑定所需之統計技術與成果顯示方式。
( 三 ) 執行與管制上述所鑑定出之統計技術的應用、判讀及處理。
( 四 ) 各項統計分析之資料及結果應納入月進度報告中。
主要是運用統計分析之品質管制觀念與技術,將不符合之產品/成果分析,並針對不符
合之原因,擬定改善策略,將結果回饋於後續施工管制作業,目前契約規定需辦理之項目有
施工進度、鋼筋、混凝土、焊接、監測等項目。
廠商應依據契約規定執行統計分析。廠商選用之統計分析方法,通常以統計技術七大手
法為主,視需要再配合其他之統計方法,以解析原因,並針對產生之原因,擬定改善策略 。
改善對策實施後,廠商須評估有效性,有效時則予以維持,無效時需再檢討,直至達
到改善之目標為止,並將相關文件予以修訂,做成有系統之品質紀錄,作為日後統計之參
考資料。
統計結果需列於工程相關報告中,以為評核品質狀況及品質異常追蹤改善,例如:統計
結果顯示材料(或作業)品質有不穩定或往下走的趨勢,品管負責人應立即向工地主任(或
管理階層)報告,並行文要求供料商立即檢討其製程與材料檢驗流程,以找出品質異常之原
因,並提出對策進行改善,確保本工程所使用之村料品質持續符合規範要求。
3.2.3 品質計畫之維護
「品質計畫」是廠商達成工程施工品質之規劃,需滿足業主品質要求,該計畫應依廠商
公司管理程序核頒,經參與施工之所有管理幹部、人員溝通無誤後實施。
當廠商實施自主品管以後,廠商對其品質管理系統之監督,來自最高管理階層對工地品
管組織之規劃、任命及給予適切之監督授權。將依賴參與工地管理之指揮,以及品管人員之
(內、外部)稽查結果,提供品質計畫運作之觀察與管理情況,以確保其品質管理系統正常
運作。稽查報告除提供最高管理階層外,尚應提送業主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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