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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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通常透過文件上編號、標示與紀錄,例如設計圖/施工圖/竣工圖/施工計畫之版次、
編號以識別與追溯,或於材料設備以噴漆、吊牌、戳記、標示牌或其他方式區分待驗、合格、
不合格,或於產品上編號例如:鋼筋爐號、環片編號,或於工作成果上以噴漆區分合格、不
合格……等等均屬之,亦可採「顏色管理」,除一般性差異區隔作業外,禁止標示應採紅色
標示;警告標示應採黃色標示。施工時必須確認鑑別方式,需不影響施工、材質與未來使用
之外觀。相同物料之識別方式必須一致,含各種吊牌、戳記、標示牌等之設計。
( 一 ) 識別管制的主要作業階段:
1. 分包作業階段:發包時,必須對列入鑑別管制的事項或物料的鑑別要項,列入
分包契約中。
2. 分項施工計畫書提送作業:應將品質計畫有關鑑別及標示作業規定要求分包廠
商/協力廠商,將標識鑑別方法,明訂在分項計畫書中。
3. 施工階段:依計畫書執行,品管負責人必須配合物料管制查驗時一併檢查,鑑
別規定是否被落實執行,若有不符之事項,依不合格品處理程序辦理。
( 二 ) 追溯管制的主要作業階段:
1. 於契約審查作業過程中,必須將契約項目中需追溯管制之物品,分項列述,並
主動核對確認。
2. 編訂分項施工計畫書與工作指導書時,必須確認所描述事務之作法可以追溯,
以確保後續查證作業的執行。
3. 分項施工計畫書與施工圖說,必須對追溯事項,明確標示與詳述管制方法;工
作過程中,任何檢、試驗作業,對相關需追溯事務必須予以驗證,並於相關工
作成果的檢試驗紀錄中,將相關的材料批號、設備編號、人員、依據之施工方
法及作業環境加以描述,以利日後的檢討與追溯。
4. 追溯作業,原則上以編碼方式辦理。廠商需確認其業務範圍內,需追溯事務,
並建立編碼系統,以利管制。
5. 竣工報告、圖說中,對追溯事務必須確實說明與標示正確位置,另對與原契約
圖說有差異處,必須將變更之依據及核准文號加以記錄。
十六、產品防護:
應建立作業程序,重點至少應包含適當防護方式以防止在產品運搬、儲存、包裝、保存
與交貨各階段中造成損傷或變質。
所有原物料及產品應有安全儲存場所及適當作業程序,以防止產品在待用或運搬過程中
之損傷或變質,例如:鋼筋儲存、混凝土試體保存、水電、環控及機電系統設備之運搬、儲存、
包裝、保存與交貨,裝修牆面、地磚等完成面、機電系統設備之保護等等均屬之,說明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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