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P. 161
第三章 品質管理實務運作
表 3-2-27 (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時程表(參考格式)
訓練課題 參加人員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 12 月
崗石地磚 工程師 ○
施工實務
品質管理 工程師 ○
實務
十三、設計(機電系統工程適用):
( 一 ) 應建立作業程序,重點至少應包含:
1. 其內部有關組織與技術之聯繫界面、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設計審查、設計驗
證、設計變更等管制方式,其中應包括配合本工程新發展之電腦軟體設計管制。
2. 有關設計管制項目可參照契約第 01704 章機電系統一般規範第 1.7 項「系統工
程與管理」。
( 二 ) 本節設計管制程序之內容,說明如後:
1. 設計工作之籌劃
設計工作開始後,應辦理設計工作之籌劃、界面之協調、設計輸入要求之擬定,
並依契約、設計輸入要求,進行設計文件之編製(設計輸出)。設計文件準備
期間得召開計畫工作會議,計畫內部如需以書面方式,取得或傳遞界面資訊,
應以工作聯繫單傳送,以確保聯繫界面之有效溝通。設計工作籌劃結果應載入
品質計畫或其他適當之文件,並隨工作進展,辦理必要之更新。
2. 設計工作審查
(1) 應依設計工作籌劃結果,安排工作檢討會或以書面檢討方式,辦理設計工
作之審查,以檢討設計工作有無滿足各項要求之能力,並適時發掘問題,
採取必要措施。
(2) 設計工作審查時,應視需要檢討下列事項,並採取必要措施:
A. 契約要求。
B. 設計輸入之適切性。
C. 界面之控制與整合。
D. 工作進度符合預定安排之狀況。
E. 設計變更提案之評估。
F. 已知或潛在問題之討論與解決。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