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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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品質管理實務運作





                                 表 3-2-27 (   )年度訓練計畫預定時程表(參考格式)


                  訓練課題        參加人員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          12 月

                  崗石地磚         工程師                      ○
                  施工實務

                  品質管理         工程師                                 ○
                    實務










                 十三、設計(機電系統工程適用):
                     ( 一 ) 應建立作業程序,重點至少應包含:

                           1.  其內部有關組織與技術之聯繫界面、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設計審查、設計驗
                             證、設計變更等管制方式,其中應包括配合本工程新發展之電腦軟體設計管制。
                           2.  有關設計管制項目可參照契約第 01704 章機電系統一般規範第 1.7 項「系統工

                             程與管理」。
                     ( 二 ) 本節設計管制程序之內容,說明如後:

                           1. 設計工作之籌劃
                             設計工作開始後,應辦理設計工作之籌劃、界面之協調、設計輸入要求之擬定,
                             並依契約、設計輸入要求,進行設計文件之編製(設計輸出)。設計文件準備

                             期間得召開計畫工作會議,計畫內部如需以書面方式,取得或傳遞界面資訊,
                             應以工作聯繫單傳送,以確保聯繫界面之有效溝通。設計工作籌劃結果應載入

                             品質計畫或其他適當之文件,並隨工作進展,辦理必要之更新。
                           2. 設計工作審查
                              (1)   應依設計工作籌劃結果,安排工作檢討會或以書面檢討方式,辦理設計工
                                 作之審查,以檢討設計工作有無滿足各項要求之能力,並適時發掘問題,

                                 採取必要措施。
                              (2)  設計工作審查時,應視需要檢討下列事項,並採取必要措施:

                                  A. 契約要求。
                                  B. 設計輸入之適切性。
                                  C. 界面之控制與整合。

                                  D. 工作進度符合預定安排之狀況。
                                  E. 設計變更提案之評估。

                                  F.  已知或潛在問題之討論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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