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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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質等級分類,應提送設計準則與分析方法,並列出初期品質等級項目表,附於

                         執行服務報告書內。同時依設計之演變應予以更新品質等級項目表,併同各次
                         提送時機提送審核。
                      品質等級分類如下:

                         (1)  品質第一級
                             係指各次系統、結構、組件、零件與作業,若其發生故障或缺失時,可能

                             造成民眾及操作人員意外事故或導致機具及設備之重大損壞者。
                         (2)  品質第二級
                             係指影響可靠度、維修度與可信度,但其對人員之健康與安全之主要功能

                             無關的次系統、結構、組件、零件與作業。
                         (3)  品質第三級
                             非屬品質第一、第二級之次系統、結構、組件、零件與作業。

                      2.  應管制所有列為品質第一級與第二級項目於設計、採購、生產、組合、運搬、
                         安裝與測試等各階段所須之品保/品管基本要求已適當予以明訂,並列於圖說

                         規範或其他相關文件中。
                 ( 二 ) 設計管制:應建立作業程序,至少應包含:
                       1.  組織與技術之界面關係、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設計審查、設計查證、設計確認

                         以及設計變更等管制方式,其中應包括配合本工程新發展之電腦軟體設計管制。
                       2.  細部設計廠商應檢討

                         (1)   土建工程項目:於施工階段各分項作業品質管制之必要性,建立分項作業
                             項目應提送施工計畫書一覽表。
                         (2)   電梯、電扶梯/電動步道、水電、環控工程項目:於設計驗證、製造、

                             進場、安裝、試車、整合測試、可靠度及維修度驗證測試等各階段中檢驗、
                             試驗與測試之品質管制必要性,建立應提送相關品管作業程序之作業項
                             目一覽表。

                 ( 三 ) 採購:應建立作業程序,至少應包含
                       1. 協力廠商達成契約能力之評估作業。
                       2. 契約品質要求之規定應納入協力廠商契約內。

                       3. 管制協力廠商執行品管作業。
                       4. 協力廠商產品品質之驗證。

                 ( 四 ) 本局供應項目之管制:至少應包含
                       本局供應品之驗證、儲存與保護等管制方式。
                 ( 五 ) 施工期間服務:至少應包含
                       驗證與執行契約規定服務項目之作業程序(包括流程、查對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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