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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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發包策略與招標





                 北車站、行政院、監察院等建築物,同時施工需穿越臺北市一級古蹟北門下方,施工之困難

                 度很高。
                     本路線的發包方式與新店線類似,是沿用淡水線的發包策略。但由於某些路段除了施工

                 技術困難性高外,由於本路線經過博愛特區之範圍,附近有總統府官邸、中央銀行、外交部
                 等重要單位,在施工上必須更為小心。因此在發包的考量因素上,增加了以下幾個項目:
                     ( 一 )  對於某些技術性高、或國內廠商無法單獨承攬之工程,採共同投標之方式,開國

                           際標發包。例如:CN253B、CN257 等標案。
                     ( 二 )  國內廠商基本在施作上問題不大,但技術上尚顯不足而需引進國外技術,故採
                           國內公開招標,但須與國外廠商技術合作之方式承攬該工程。例如 CN253A、

                           CN254、CN256 等標案。
                     ( 三 )  在經過博愛特區之路段,基於地區的重要性、安全保險之問題,CN251、CN252
                           標採與榮工處議價方式發包。

                 六、板橋線

                     板橋線是沿著板橋市文化路一、二段及臺北市和平西路三段至中華路,迄於銜接南港線
                 之西門站(BL6),以地下形式建造,路線全長約 7km,設府中站(BL1)、板橋站(BL2)、
                 新埔站(BL3)、江子翠站(BL4)及龍山寺站(BL5)五個車站。板橋線第一階段工程係

                 沿用新店線及南港線之策略,以下分別說明之:
                     ( 一 )  本路線採共同投標,主要係因潛盾隧道必須穿越新店溪河床下,工程技術性高且

                           工程規模與費用龐大。如 CP261、CP262、CP263 等標。另因軌道技術能力不足亦
                           以本方式發包,如 CP541。
                     ( 二 )  由國內廠商為主廠商與國際廠商以技術合作方式承攬,如 CP264、CP265A、

                           CP265B 等標。
                     ( 三 )  因公營營造機構以比、議價方式取得工程,當時為民意代表及民營業者所詬病,
                           所以本路線已取消比、議價之招標方式。

                 七、內湖線
                     奉行政院核定內湖線仍應採用與木柵線相容之中運量系統以便利民眾往來臺北市區至大

                 直、內湖等地區,使乘客可由內湖搭乘電聯車一路暢通到木柵,中間無需換轉乘之規劃需求,
                 對於全線發包策略,本局參照大區段標之原則,分為三個土建區段標辦理發包,其中機電核

                 心系統則併入高架段之土建工程內,各區段標之工程內容:
                     ( 一 )  第一區段標 CB410 標:工程範圍及內容:劍南路站(含)西側至經貿南站間之
                           高架段與車站之土建、水環及內湖機廠土方、土建、水環之工程等施工及全線電

                           (扶)梯、機電系統之細部設計與施工。
                     ( 二 )  第二區段標 CB420 標:工程範圍及內容:松山機場站至劍南路站(不含)間之土建、
                           潛盾隧道等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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