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P. 86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3) 居住型態:自有、租用、家庭戶、個人戶。
(4) 戶籍人口數、常住人口數、有工作人數、在學人數。
(5) 自有車輛數:小客車、小貨車、機車、腳踏車。
(6) 非自購車輛但可支配使用車輛數:小客車、小貨車、機車、腳踏車。
(7) 汽機車停車方式及車輛數:住宅自備、路邊停車、租用車位。
(8) 家戶全年所得:填寫已事先設定之級距,較填寫金額更可避免填寫者抗拒。
(9) 住戶成員資料:成員編號、稱呼、出生年(民國)、性別、就學狀況、最
常使用運具、行業別、職業別。
(10) 每一段旅次資料:出發時間及地點(對應交通分區)、到達時間及地點(對
應交通分區)、使用運具(22 種運具分類及使用方式)、活動目的(11
種分類)、停車方式(5 種分類)、停車費計費方式(4 種分類)。
( 二 ) 訪員手冊初稿編定,包含:
1. 提供訪員訪問用的標準語句,以受訪者清楚易懂的用語訪問。
2. 一致化訪問題目順序,避免漏問、跳問及無條理化之訪問,縮短訪問時間。
3. 規範及說明各題的注意事項,將各種受訪者可能出現之回答及疑問提列,並載
明記錄方式及追問釐清事項。
4. 規範填寫家戶旅次活動記錄表之作業,提供訪員填寫之標準作業流程,以加速
後續資料處理。
( 三 ) 進行試調
正式調查實施前,由督導員、訪員、問卷研擬者先進行試調,親身體驗臨場
的調查狀況,藉此修正問卷內容和訪員手冊,使調查工作正式展開後,可避免不
必要的錯誤。
( 四 ) 問卷定稿和訪員手冊定稿修正。
二、家戶旅次活動調查品管複查作業
( 一 ) 家戶旅次活動調查總複查率 30%,以 20% 電話複查及 10% 實地複查,若受訪者同
意將進行入戶複查。
( 二 ) 複查項目
1. 受訪者是否真的住在問卷記錄之地址。
2. 問卷之地址是否在樣本區域內。
3. 訪問員是否正確使用間隔,選取隨機抽樣方式的目標訪問住址。
4. 部分訪問細節。
5. 觀察受訪者及家庭成員的確切態度。
6. 複查問題及內容可隨機抽查真實性,如:門牌號碼、訪問日期、訪問內容、訪
問長度、家中成員數、訪員佩帶證件內容、公文內容、訪問員性別等,以綜合
判斷訪問真實性及正確性。
74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