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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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基地選取原則
由於各地方政府配合捷運建設推動 TOD 發展政策,係以提升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建設
經費為宗旨,實際作業內容依地方特性考量會有一些差異,故需配合轄區地方政府政策與法
令規定,新北市政府也提出 TOD 都市發展策略,未來新北市轄車站周邊土地開發作業方式,
需依細部計畫發布內容辦理。臺北市轄區則參酌臺北市政府 108 年 1 月 24 日公告之「擬定
臺北市大眾運輸可申請開發許可地區細部計畫案」之內容,以車站 300 公尺為規劃範圍進行
全面檢討調整,概念上愈接近捷運車站的土地使用強度愈強,於公共設施與開放空間足以因
應的前提下(若公共設施不足項目,可配合開發計畫與回饋優先建設),檢討調整發展強度
與使用項目,如提供商業使用、公益使用、配合留設步行動線者,酌予開放增額容積。
臺北市政府相關 TOD 可申請開發許可地區細部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 一 ) 適用範圍(如圖 6-6-1 所示)
1. 核心區:以距離捷運場站出入口 150 公尺範圍內。
2. 一般區:以距離捷運場站月臺投影核心點 300 公尺範圍內。
圖 6-6-1 可申請開發許可地區適用範圍示意圖
( 二 ) 劃定原則(如圖 6-6-2 所示)
1. 適用範圍以完整街廓為原則,街廓座落於適用範圍面積超過該街廓總面積百分
之五十以上者,則劃定為可申請開發許可地區,適用範圍面積未達該街廓總面
積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則不予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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