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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4期 民國108年10月
JOURNAL OF RAPID TRANSIT SYSTEMS AND TECHNOLOGY, NO.54, 2019
表3-1 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之系統RAM需求(續)
條款
參照 條款說明 RAM需求
系統可用度達99%以上,且延誤5 A 系統可用度至少應為99%。依前述
分鐘以上事件不得超過2件。 定義,系統試運轉7天或126小時期
間,系統遭影響時間不得超過1.26
六
(一) 小時,或不得超過75.6分鐘。
R 系統運轉126小時期間,造成5分
鐘以上延誤之故障事件不得超過
2次。
六 平均列車妥善率達90%以上。 A 於運轉高峰(尖峰)期,列車可用
(二) 組數須至少有24組。
系統啟動正常,且不得有發車失敗 A 由於有2組之備用列車可供調度,
之情形。 故每日允許發車失敗2次。
六
(三) A 其他連續運轉之子系統於試運轉期
間(7天)不得有造成發車失敗之
故障事件。
六 不得發生造成全線或區間單、雙向 R 系統運轉7 + 1天,即8天期間,僅
(四) 營運中斷之系統性故障事件。 允許1次之系統性故障。
如為無人駕駛系統,不得於正線發 R 車載號誌系統於試運轉期間(8
六
(五) 生改採手動駕駛列車模式之情形。 天)僅允許1次造成自動駕駛失效
之故障事件。
敘述性之RAM需求再搭配預設之設計餘裕,予以轉換為明確之
RAM目標,如下表3-2所示。
表3-2 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之系統RAM目標
條款 RAM需求 RAM目標
參照
系統可用度至少應為99%。依前述 A 機電系統可用度目標99%以上;若
定義,系統試運轉7天或126小時期 考量10%設計餘裕,可用度目標訂
間,系統遭影響時間不得超過1.26 為99.1%。
小時,或不得超過75.6分鐘。 M 考量10%設計餘裕,系統可訂為
六 1.13小時。
(一) R 依上列可用度及目標,系統可靠度
(或)可訂為124.87小時。
系統運轉126小時期間,造成5分 R 考量10%設計餘裕,系統目標可訂
鐘以上延誤之故障事件不得超過 為70小時。
2次。
六 於運轉高峰(尖峰)期,列車可用 A 扣除維修列車,電聯車可用度目標
(二) 組數須至少有24組。 可訂為24/28,即是85.71%。
六 加上2組備用列車可供調度,每日 A 扣除維修列車,電聯車可用度目標
(三) 發車失敗僅允許2次。 可訂為26/28,即是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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