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捷運技術 第48期
P. 143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139



            6. 擴充悠遊卡之營運管理功能:捷運各車站已成為悠遊卡之主要服務據點,而臺北市政府對
               悠遊卡系統常有政策性的需求,故自動收費系統在設計時即須納入,諸如增加記名的學生
               票、觀光護照票、查詢機與系統連線並能下載資料、站務員售票機可查詢其它業者之悠遊
               卡資料區,對不法逃票行為的管制功能等。
                 目前臺北捷運自動收費系統,已不輸給世界上各先進城市的地鐵,相關同仁的戮力從公
            積極奉獻,方有今日的成果。當然吾等不能以此自滿,更應汲取新知並求創新,建設出更符
            合民眾及易於營運的新設備。

            (六)技術服務輸出
                 本局於籌備階段延續交通部運輸計畫委員會委託英國大眾捷運顧問公司 (British Mass

            Transit Consultants,簡稱 BMTC) 擔任總顧問(GC),至 76 年 2 月 23 日局成立後,依規定
            程序遴選美國捷運顧問公司 (American Transit Consultants,簡稱 ATC) 擔任四期總顧問,又
            於 84 年 10 月遴選英國莫特麥當勞顧問公司 (Mott MacDonald Ltd. ,簡稱 MMD) 擔任一期總
            顧問;80 至 84 年期間捷運工程逐漸由捷運局主導,總顧問僅為諮詢角色,86 年 11 月以後,
            總顧問全數退出。
                 本處於此 12 年聘請總顧問期間,歷經企劃、規劃、調查、基本設計、細部設計、招標
            發包、施工、測試及驗收等各階段,又有國外捷運機電系統承商、國外相關捷運顧問公司及
            捷運營運公司經驗之轉移,理論基礎不停的內化、融合及專業人才培育運作,因此自 90 年
            起,對新建路線(新莊、蘆洲、內湖線及南港東延段)即開始獨立自主完成機電系統之規設,
            更進而提供技術服務輸出。本局服務成果簡述如下:
            1. 提供高雄捷運公司 (KRTC) 機電設計審查服務 (EMDR)

                    高雄捷運機電設計審查服務 (EMDR) 除了提供電聯車、號誌系統(含 SCADA)、直
               流牽引動力系統、交流供電系統、通訊系統、電梯系統、電扶梯系統、自動收費系統、
               機廠維修設備、軌道維護特種車輛、月台門系統、環控系統等 12 項機電工程設計文件審
               視外,尚包括系統及設備測試計畫、整合測試及試運轉計畫、設計管理計畫、安全管理
               計畫及其他管理計畫審視;總計審視 KRTC 送審設計文件超過 1,216 案,接受率約高達
               93.7%,收入 1 億 8,207 餘萬元之服務費;另 EMDR 亦依計畫書提供階段報告 36 份。
            2. 提供亞新工程顧問公司技術諮詢服務
                    完成亞新工程顧問公司 (MAA) 「捷運系統建設技術規範草案之研究-系統整合篇
               (1/2)」及「捷運系統建設技術規範草案之研究-系統整合篇(2/2)」計畫案技術諮詢
               服務案,全案總計提供 156.25 人日之技術諮詢服務,收入費用 165 萬 1,737 元整。
            3. 提供昭凌工程顧問公司技術諮詢服務
                    完成昭凌工程顧問公司(JEC) 之邀協助其辦理「臺北捷運環狀線計畫第一期總顧問」
               委託技術諮詢服務,收入 2,337 萬 85 元。
                 除上述外,尚提供臺北市政府「2010 世界花卉博覽會」全展區「票證及票卡系統」之
            規設與細部設計審查及測試驗證工作、臺中捷運規設及細部設計審查顧問、協助桃園捷運初
            步規設及臺北兒童新樂園新建工程遊樂設施文件審查。


                                         四、蛻變創新―論標竿案例


                 臺北捷運機電系統規範及細設之成果指標性蛻變創新,仍依車輛、供電、號誌、通訊、
            自動收費等系統擇要分述如下: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