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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131
電工程界或工程顧問公司,亦少有具捷運機電相關經驗人才。因此,惟有透過總顧問合
署辦公方式,於 75.09.10 期間與交通部運研所英國大眾捷運顧問公司 (British Mass Transit
Consultants,簡稱 BMTC) 合署,於 76.03.10~84.06.24 間,與 ATC 人員合署,又於 84 年 10
月與英國莫特麥當勞顧問公司 (Mott MacDonald Ltd. ,簡稱 MMD) 人員合署,師徒跟班方式
逐步學習,顧問們多年所累積之捷運機電系統規設相關經驗執行技術移轉給本局機電人員
(圖 1~ 圖 6)。因當時與 ATC 訂定契約係以英文為雙方往來之文字,故所有書信、開會、
設計文件及報告、圖說等均使用英文,每位工程司不但要承擔技術轉移之責,在學習工程技
術外且更須努力學習英文與總顧問溝通,才能在這充滿英文的環境中適應學習,達成各界要
求,短期間內達成技術轉移任務。
圖 1~2 總顧問簽約典禮
圖 3~4 與總顧問合影
圖 5~6 總顧問技術移轉講習
(一)車輛
於 84.06.24 美國 ATC 總顧問合約到期之際,淡水線高運量捷運電聯車細部設計剛完成,
亦就是新店 / 南港 / 中和線高運量電聯車標開始技術文件審查作業。該標之得標商為德國西
門子公司。憶及第一次進入會議室與廠商開技術討論會時,與以往不一樣的是旁邊沒有顧問
陪同下就感受有一點缺乏安全感,但過不久就馬上進入狀況,雖然旁邊沒有顧問陪同也有自
信能獨自與廠商溝通協調討論技術事宜,亦感受到「技術是一種語言亦不可妥協」,換言之
技術移轉達到某一種程度之成功。在總顧問服務合約結束後,各個都能獨當一面,完全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