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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46期 55
c. 尖峰時段班距建議在5~10分鐘以內,離峰時段班建議在10~15分鐘以內,
並應配合交通需求與車輛容量等予以檢核。
d. 尖峰最大班次數之規劃應考量滿足需求、公車壅塞最小化、維持服務之明確
性、控制營運成本,以及兼顧營運限制。
e. BRT營運班距應考量不同之路線停站方式。
F. 專用道之車種限制
BRT系統之專用路權內所允許通行之車種可依系統之專用強度區分為「絕
對專用車道」或「條件專用車道」。絕對專用車道僅供BRT車輛行駛,除系統
特許之維修車及緊急救援車輛外,禁止其它車輛進入公車專用路權。條件專用
車道則除BRT車輛及系統特許之車輛外,尚考慮允許其他車輛如一般公車、交
通車、高乘載車輛或特種勤務車輛等駛入。規劃採用絕對專用車道或條件專用
車道,以及所開放之車種、開放之時段,需考量地方特性、BRT班次密度、執
法效率、替代道路服務水準等因素。
G. 服務水準
BRT系統應訂定服務水準指標,作為衡量服務品質之重要依據。服務水準
與路線及車站服務容量、到站班次密度有關,可以每車道每小時所通過之公
車輛數為劃分依據。除此之外,尚應包括到站準點率、站台等候空間之乘客密
度、車內之乘客密度、即時資訊準確度、BRT車輛肇事率、乘客滿意度等指標。
3. 車輛選擇
BRT車輛型式包括一般公車、低底盤公車、連結公車。規劃考慮項目包括外形尺
寸、容量、車廂底板高度與階梯設計、車門數、車門寬、車門開啟方向、使用能源、
車輛內部設計、車輛外觀等。
(1) 一般性原則
A. BRT車輛首先要決定的是車輛容
量。應配合服務形式(如地區路
線、都市接駁、快速公車)、旅次
特性(如短程、非工作旅次、非家
旅次、長程工作家旅次)、班次密
度,提供足夠和舒適的容量。BRT
車輛型式有一般公車(10~12公
尺)、連結公車(18公尺)、甚至
三節公車(25公尺),車長的選擇
將影響站台長度的設計。
B. BRT車輛進出方式的設計原則為站
台高度與車箱底板同高,並配合車
輛無階梯設計以達快速上下客之效
率。規劃考量的是車廂底板高度與
階梯設計,可分為傳統階梯式、低
底盤式、無階高底盤式(如庫里提
巴、波哥大、基多)三種形式,底 圖4 左右開門之BRT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