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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46期                                             39



            街廓密集、兩旁土地使用及交通活動頻繁,為了避免巷道車輛進出、路邊臨停上下車、裝卸

            貨、或是公車停靠等活動影響輕軌的行駛,或是密集的跨越軌道行為影響輕軌安全,隔離路
            權之輕軌軌道,一般多建議設置在道路中央【1】。
                 此外將隔離路權之軌道設置於道路中央,可以順勢封閉部分次要道路路口,減少輕軌與
            橫交道路車流之衝突、降低路口號誌對輕軌車流之干擾、也同時減少號誌相關設施之安裝與
            營運成本,讓輕軌在主要路口與主要路口之間,能夠更有效率且安全地運行。
                 但即使如此,輕軌在與橫交道路平面交叉之路口依舊無法避免可能發生的衝突,一方面

            由於機動車輛與輕軌電車在靜態與動態特性上的差異,再加上路口設站位置之影響,造成兩
            者在時相轉換過程所需的時間不同;二方面設置在道路中央的輕軌軌道,將增加多個與橫交
            及轉向車流的衝突點,如圖1所示。

















                                          圖1 設置路中隔離路權軌道新增之衝突點


                 綜合上述之分析,平面輕軌若採用設置於道路中央之隔離路權軌道,將可有效降低與其
            他機動車輛發生衝突之機率。因此台灣在引進平面輕軌系統時,路段之衝突可以透過路權型
            式的選擇,及路中路側軌道的配置來減少事故風險,要特別研究處理的,是在平面道路交叉

            口安全的課題,本文研究對象,亦設定為設置於道路中央,且具有隔離路權之平面輕軌系統。


                                         三、平面輕軌事故統計分析



                 表1為美國輕軌城市之事故類型統計,從表中可以看出輕軌主要的事故類型有三種:
                 █    輕軌與其前方轉向車輛之衝突
                 █    輕軌與其他車輛之衝突
                 █    輕軌與跨越軌道行人之衝突
                 其中輕軌與其前方轉向車輛衝突所佔之比例最高,例如在Baltimore佔86%,San Jose佔
            64%,其次是輕軌與其他車輛之衝突,再其次是與跨越軌道行人之衝突。
                 要避免台灣引進平面輕軌後也發生類似衝突,必須先分析這些衝突發生的背後原因,才

            能提出合理的改善方案。由於這類衝突屬於輕軌與其他運具之衝突,因此應該先分析輕軌與
            其他運具之差異,以及有輕軌運行環境,相較於無輕軌運行環境有哪些變化,從這些差異與
            變化中去尋找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再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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