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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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規劃設計
表 2-9-4 設計階段的水平淨空規定-隧道段
水平淨空(mm)
鄰近結構體項目 備註
明挖覆蓋隧道 潛盾隧道
結構牆 250 100
任何附著物、管線、電纜及其固定於結構 150
牆上之支架 100
走道之邊線 100 50
旗竿、標竿及標誌邊緣 150 -
( 二 ) 站體內之水平淨距
軌道中心線至鄰近結構體面的設計水平間距或車輛淨空包絡線至鄰近結構物
體面的設計水平淨空需符合表 2-9-5 的規定。位於圓曲線或介曲線之公眾月臺區或
非公眾月臺區,其設計淨空需額外加大,此加大之淨空應依據特有之偏移及超高
值,個別計算求得。
表 2-9-5 設計階段的水平淨距或淨空規定-站體內
水平淨距 水平淨空
鄰近結構體項目
(mm) (mm)
月臺邊緣之裝修完成面 1,675 -
公眾月臺區
月臺對側之建築裝修面 2,100 -
月臺邊緣 1,875 -
走道邊緣或安裝於走道上之欄杆下緣 - 100
非公眾月臺區 安裝於走道上之欄杆上方外緣 - 50
依明挖覆蓋隧
月臺對側結構牆或附著於牆上之物體 -
道之規定辦理
附註:非公眾月臺區之月臺高度若降低時,則視為走道,否則仍稱為月臺。
表 2-9-5 中,直線段軌道中心線至月臺邊緣之裝修完成面距離為 1,675mm,靜止時車廂
半寬度為 1,600mm,故電聯車停止時,車廂邊緣與月臺裝修邊緣之間隙為 75mm,此 75mm
是提供列車行駛時之晃動、電聯車之磨耗及軌道養護公差所需,惟理論上考慮最壞情況其可
能不足,由於需兼顧無障礙空間之功能,前揭間隙值已很難合理再細分。此項規劃是前美國
捷運總顧問 ATC 逕引用美國慣例,德籍顧問對此 75mm 間隙值亦未曾質疑,故實用上應無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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