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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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三 ) 垂直淨空

                           車輛淨空包絡線之頂部(表 2-9-3 之「點 A 至點 B」)與鄰近結構面或附著
                       物間,在設計時需保留約 300mm 之最小垂直淨距。由於車輛淨空包絡線業已將最

                       小豎曲線半徑 1,500m 的曲線偏移直接納入考量,故垂直淨空無需再考慮豎曲線的
                       影響。
            二、施工完成的淨空規定

                 ( 一 ) 隧道段之水平淨空:車輛淨空包絡線加該段特有之偏移及超高值後,其至鄰近結
                      構物體面最後施工完成之水平淨空需符合表 2-9-6 的規定。




            表 2-9-6 施工完成的水平淨空規定-隧道段

                                                               水平淨空(mm)
                          鄰近結構體項目                                                             備註
                                                        明挖覆蓋隧道             潛盾隧道

             結構牆                                             100              100

             任何附著物、管線、電纜及其固定於結構                              100
             牆上之支架                                                            100

             走道之邊線                                            50               50

             旗竿、標竿及標誌邊緣                                       50               -



                 ( 二 ) 站體內之水平淨距:軌道中心線至鄰近結構體面最後施工完成之水平間距或輛淨

                      空包絡線至鄰近結構物體面最後施工完成之水平淨空需符合表 2-9-7 的規定。位於
                      圓曲線或介曲線之公眾月臺區或非公眾月臺區,其淨空需額外加大,此加大之淨
                      空應依據特有之偏移及超高值,個別計算求得。




            表 2-9-7 施工完成的水平淨距或淨空規定-站體內


                                                                          水平淨距             水平淨空
                                  鄰近結構體項目
                                                                           (mm)             (mm)
                                       月臺邊緣之裝修完成面                           1,675              -
               公眾月臺區
                                       月臺對側之建築裝修面                             -                50
                                             月臺邊緣                             -                50

                                  走道邊緣或安裝於走道上之欄杆                              -                50
              非公眾月臺區
                                                                                         依明挖覆蓋隧
                                月臺對側結構牆或附著於牆上之物體                              -
                                                                                         道之規定辦理

            附註:非公眾月臺區之月臺高度若降低時,則視為走道,否則仍稱為月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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