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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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下結構
四、緊急應變補救措施方案
( 一 ) 連續壁局部漏水時之處置
連續壁局部漏水之原因不外夾泥或壁體接縫不良,或超量抽水所致,其處置
方式可概述如下︰
1. 以砂袋或砂包緊急堵住出水口,避免砂湧發生。
2. 於壁外施作 ccp 止水灌漿。
3. 持續監測壁外水位變化。
( 二 ) 變形之處置
壁體之變形甚難以事後之方式予以頂回,因此應由初期之變形事先採取補強
之方法,唯事後變形造成之地面下陷,房屋傾斜事件仍應緊急處置。
1. 縮短下一階支撐之距離。
2. 採局部開挖方式,待施加預力後再行全部開挖。
3. 提高預力。
4. 壁體外之沉陷以地質改良或灌漿方式補強。
5. 開挖前先於壁內適當深度灌漿補強。
( 三 ) 沉陷點與傾斜計監測結果超過警戒值之處置
沉陷量之增加除由於壁體漏水砂湧造成外,也會由壁體過量變形所致,因此
其治本方式可參考上述二點之方式處理,而治標之方法則可考慮如下之處置方式︰
1. 在基礎處理方面
(1) 於局部沉陷處以擠壓灌漿工法頂升至適當高度。
(2) 基礎以下土層以化學灌漿方式處理。
2. 在建物處理方面
(1) 以斜撐方式處理傾斜建物。
(2) 以樹脂注入工法處理牆壁及梁柱裂縫,保有結構性能之完整。
(3) 底版破裂處以水泥砂漿或鋼鈑補強。
(4) 維生管線復舊。
(5) 外觀復舊。
(6) 若老舊建物損壞嚴重,致無法修補時,經鑒定為危屋者,則洽請有關單位
協調建物內人員搬離該建物,必要時將該建物拆除重建。
(7) 產物保險公司鑒定理賠。
五、施工檢驗
開挖作業之檢驗項目包括:
( 一 ) 擋土壁變形及地表沉陷
於一個階段的開挖過程中,須隨時監測擋土壁的變形及所導致的地表沉陷,
並根據監測資料,研判鄰近建築物的穩定性。若發現有危及鄰近建築物的沉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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