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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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下結構





                 四、緊急應變補救措施方案

                     ( 一 ) 連續壁局部漏水時之處置
                                連續壁局部漏水之原因不外夾泥或壁體接縫不良,或超量抽水所致,其處置

                           方式可概述如下︰
                           1. 以砂袋或砂包緊急堵住出水口,避免砂湧發生。
                           2. 於壁外施作 ccp 止水灌漿。

                           3. 持續監測壁外水位變化。
                     ( 二 ) 變形之處置

                                壁體之變形甚難以事後之方式予以頂回,因此應由初期之變形事先採取補強
                           之方法,唯事後變形造成之地面下陷,房屋傾斜事件仍應緊急處置。
                           1. 縮短下一階支撐之距離。

                           2. 採局部開挖方式,待施加預力後再行全部開挖。
                           3. 提高預力。
                           4. 壁體外之沉陷以地質改良或灌漿方式補強。

                           5. 開挖前先於壁內適當深度灌漿補強。
                     ( 三 ) 沉陷點與傾斜計監測結果超過警戒值之處置
                                沉陷量之增加除由於壁體漏水砂湧造成外,也會由壁體過量變形所致,因此

                           其治本方式可參考上述二點之方式處理,而治標之方法則可考慮如下之處置方式︰
                           1. 在基礎處理方面

                              (1)  於局部沉陷處以擠壓灌漿工法頂升至適當高度。
                              (2)  基礎以下土層以化學灌漿方式處理。
                           2. 在建物處理方面

                              (1)  以斜撐方式處理傾斜建物。
                              (2)  以樹脂注入工法處理牆壁及梁柱裂縫,保有結構性能之完整。

                              (3)  底版破裂處以水泥砂漿或鋼鈑補強。
                              (4)  維生管線復舊。
                              (5)  外觀復舊。

                              (6)   若老舊建物損壞嚴重,致無法修補時,經鑒定為危屋者,則洽請有關單位
                                  協調建物內人員搬離該建物,必要時將該建物拆除重建。
                              (7)  產物保險公司鑒定理賠。

                 五、施工檢驗
                     開挖作業之檢驗項目包括:

                     ( 一 ) 擋土壁變形及地表沉陷
                                於一個階段的開挖過程中,須隨時監測擋土壁的變形及所導致的地表沉陷,

                           並根據監測資料,研判鄰近建築物的穩定性。若發現有危及鄰近建築物的沉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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