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2 捷運高架橋梁結構設計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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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六 ) 場鑄混凝土 U 型梁

                           場鑄混凝土 U 型梁斷面較大吊裝不易且數量少,故採用場鑄後拉法施工。
                           梁橋每跨長度原則上以 21m 為一單位增量來設計

                 ( 七 ) 預鑄節塊混凝土箱型梁
                           為避免影響交通,過路口橋梁採用預鑄節塊後拉法施工。
                           箱型梁頂、底及腹版厚度有變化時,其最小漸變長度須為厚度差之 12 倍;惟

                       內部錨碇裝置所設置之混凝土錨座不受此限。
                           箱型梁跨度端部須設置隔梁;曲線橋其內圓半徑小於 240m 時,可於跨度中
                       間設置間隔梁,其厚度不得小於 20cm。

                           每向橋梁均須於隔梁設置開孔,供維修及其他用途需求。開孔之尺寸原則上
                       以150cm(H)×80cm(B)為原則,最小尺寸不得小於80cm×80cm。橋臺若設進出口,
                       則其開口尺寸以 180cm(H)×80cm(B) 為原則。


            3.4.3 下部結構物

            一、基礎設計,詳表 3-4-3




            表 3-4-3 基礎設計

                設計項目名稱                                          設計方法

               橋墩及橋臺設計                                    強度設計法(註一)

                                                       • R < Ra = Qu/3.0
                                             直接基礎
                                                       • 穩定檢核:滑動 S.F. = 1.5,傾覆 S.F. = 2.0
                                    平時                 • R < Ra=Qu/3.0
                                                       • 樁體水平變位(設計地盤面處)< 1.0cm
                                              樁基礎
                                                       • 檢核負摩擦力(註二)
                                                       • 檢核樁體材料之容許應力
                  基礎設計
                                                       • R < Qu
                                             直接基礎 • 基礎與土壤受壓接觸面積≧ 1/2 基礎面積
                                                       • 檢核滑動(註三)
                                    地震
                                                       • R < Qu/1.2
                                              樁基礎        P < Pu/1.2
                                                       • 檢核樁頭水平變位量(註四)

            註一: 橋墩設計地震力依「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規定辦理;橋臺設計地震力依震力係數法計算,水平地
                  震力係 kh=ZI/2,其中 Z 為工址水平加速度係數,I 為用途係數。
            註二:視地質情況需要辦理。
            註三:應檢核是否有基礎滑動影響結構安全。
            註四: 若樁頭變位過大而導致橋梁結構設計不甚合理時,地工與結構設計人員應進行適當的設計修正以滿足結
                  構變位之需求。
            表內符號說明
               S.F.:安全因數              Qu:極限垂直承載力
               R   :設計垂直反力            P   :基樁設計拉拔力
               Ra  :容許垂直承載力  Pu :基樁極限拉拔承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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