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2 捷運高架橋梁結構設計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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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第三章 高架橋設計規範
二、橋墩及橋臺
( 一 ) 預力 U 型梁橋之橋臺或橋墩頂外緣距鋼筋混凝土墊緣,宜保持 15cm 以上之距
離;鋼筋混凝土墊厚度至少 10cm;支承邊緣到鋼筋混凝土墊邊緣距離至少須保持
5cm。
( 二 ) 橋臺背牆(Backwall)厚度採用 40cm 為原則。
( 三 ) 橋墩及橋臺之基礎底,設計 10cm 厚墊平用無筋混凝土,強度
2
f'c = 140 kgf/cm 。
三、基樁
( 一 ) 除摩擦樁外,基樁均須貫入良好承載層內(指岩盤或卵礫石)。
( 二 ) 埋入基腳內之任一根基樁側面距基腳最近之邊緣不得小於 30cm。
( 三 ) 基樁之中心間距不得小於基樁直徑之 2.5 倍。
( 四 ) 就地澆築基樁與基礎連結方式 . 混凝土樁―固接連結。
3.4.4 支承
一、 合成橡膠支承墊(Neoprene Pad):預鑄 U 型梁及預鑄節塊箱型梁之邊跨等載重較小之
橋梁。
二、 盤式支承(Pot Bearing):場鑄 U 型梁、場鑄箱型梁、跨越基隆河節塊箱型梁之邊跨及
鋼橋等載重較大之橋梁。
三、 橡膠支承墊之厚度小於 10cm 者,依下列規定:3.8cm、4.9cm、6.0cm、7.1cm、8.2cm、
9.3cm 每次厚度增加 1.1 公分。
四、支承之設計及抗拉拔裝置應依交通部「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規定辦理。
3.4.5 防止落橋裝置
一、 梁端防落長度、帽梁寬度及防落設施依交通部「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 4.3 節規定
辦理。
二、防止落橋裝置可採用下列型式:
( 一 ) 盤式支承具軸向式側向束制功能者,可不須另設防止落橋裝置。
( 二 ) 防震拉條。
( 三 ) 防震剪力鋼棒。
( 四 ) 防震剪力鋼箱。
( 五 ) 鋼筋混凝土止震塊。
( 六 ) 其他特殊經核可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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