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 臺北捷運環境影響評估辦理實務
P. 148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 辦理情形
(依環評書件所載內容填報)
3. 主體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CJ910、
CJ920 及 CJ930 分 別 於 已 於 102.07.18、
102.05.22 及 102.07.12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同意核備。
• 於施工規範中規定承包商須於工區排水 已納入細部設計辦理,並已納入工程契約中
出口設置洗車台及沉砂池,並於工區內 責成承包商辦理。
設置必要之污水處理設施,將工區污水
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可放流。
• 進行各車站及維修機廠之污廢水處理系 依據相關設計準則、規範辦理設計,北屯機
統設計。 廠有設置污水廢水處理廠,其他車站亦設有
污水處理設施,目前均在施工中。
(3) 排水功能維護(p8-1)
• 詳細調查工程範圍內之灌排水管線,若 於補充管線調查中,已向主管機關調閱最新
捷運路線與排水管線衝突較大時,考慮 資料,並輔以現場試挖以確認其實際埋設深
特殊結構型式之設計或協調排水主管機 度與位置。目前除平行位於道路中央下方之
關將管線遷移,以維持其正常之灌排水 排水箱涵已辦理永久遷移,落墩位置及基礎
功能。 型式已儘量避免影響現有排水設施。
• 跨越筏子溪之河川橋,依據「跨河建造物 已納入細部設計,且水利署已於 102.01.09
設置審核要點」之規定佈設橋臺及橋墩, 以「水授三字第 10283000730 號函」同意在
且不於河道深槽範圍內佈設橋墩,並研擬 案。CJ930 區段標所轄跨越筏子溪鋼製橋依
保護跨河建造物及河防設施之適當措施, 據「跨河建造物設置審核要點」之規定佈設
於施工前向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申 橋臺及橋墩,且不於河道深槽範圍內佈設橋
請跨河橋樑設施許可。 墩,已於 104 年 4 月底汛期前施工完成。
(4) 動植物生態維護(p8-2)
• 於施工規範中規定承包商須遵守「野生 納入發包文件(施工規範)中辦理。
動物保育法」,並訂定罰責;明訂施工
人員若發現保育類野生動物進入施工範
圍,不得騷擾、虐待及獵捕。
• 沿線植栽綠化優先考量較為耐旱耐蔭之 納入景觀設計考量,優先考量較為耐旱耐蔭
中部地區原生物種。 之原生物種。
136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