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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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與電梯工程監造實務
過去臺北捷運由於缺乏實際的營運經驗,所有分析的過程均以相關專業規範的要求、專
業廠商的評估及本局總顧問的經驗加以考慮,而缺乏設備運轉後的具體數據佐證設計時安全
對策的考慮是否足夠。歷經多年營運後,目前臺北捷運已具備充分的數據與資料,可藉由分
析整理實務上發生的意外事故,找出有效的預防對策,經由營運經驗回饋的方式,持續修正
相關技術規範與管理規定,達到持續改善、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率的目標。
4.2.3.3 臺北捷運車站電扶梯事故分析資料
本節以臺灣科技大學及臺北捷運藉由學者 Drury 等人所提出之分析模式為基礎,將搭乘
電扶梯的意外事故分為六種主要類型。在分析捷運車站內電扶梯意外傷害的事故類型時,可
將傷害類型整理如表 4-2-3 所示:
表 4-2-3 搭乘電扶梯的傷害類型
搭乘「電扶梯」的傷害類型 件數 百分比
跌傷:旅客因重心不穩,手提行李,未握扶手帶、趕車或感
1 覺電扶梯速度太快而無法調整好姿勢,導致重心不穩而由不 141 72.68%
同平面踏階墜落、絆跌、滑倒而造成傷害。
被其他旅客撞擊造成跌傷:當旅客被其他旅客碰撞,發生重
2 17 8.76%
心不穩而造成傷害。
系統狀況:電扶梯故障、安全開關誤動作、扶手帶/踏階速
3 9 4.64%
度差異、現場作業安全維護或台電跳電停機導致傷害發生。
夾捲傷:旅客腳太靠近電扶梯裙板、梳板,衣物裙擺過長、
4 穿涼鞋、兒童玩耍導致身體部位或衣物遭電扶梯裙板、梳板 7 3.61%
或扶手帶夾到而造成傷害。
割傷:旅客碰觸到電扶梯內飾板間隙或踏階尖端銳角,因相
5 4 2.06%
對運動而使身體部位與銳邊、尖銳處摩擦造成傷害。
其他(含不明原因與其他未分類者):其他依現場記錄直接
6 16 8.25%
記載原因為不明者,及個案無法分類者。
總計 194 100%
若將學者 Drury 深入調查特定產品的研究模式與捷運車站內電扶梯意外事故的傷害類型
加以結合,依照「傷者/作業/產品/環境」四部分進行個別討論、則可整理如表 4-2-4 的
研究模式:深入分析各種與搭乘者、作業、電扶梯、與環境有關的致災因素,以便提出最能
達到防災效果的改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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