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P. 228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二 ) 升降道位於最高進出樓層時,電梯車廂頂樑至電梯升降道頂部下緣之距離叫頂部
安全距離;依據 CNS 規定頂部安全距離一般均在 1.2m 以上,而頂部間隙至少 0.85m
以上(速度為 45m/min 以下時)。(註:實際尺寸依廠家設計而定。)
( 三 ) 一般於導軌上裝設各搭乘樓層所須的減速開關、停止開關,而於升降道上下端裝
設各種保護開關(如終端停止開關、最後極限開關……等),以保障車廂旅客及
維修人員安全。昇降道頂部另有通風孔,其可與檢修門合併作成通風百葉檢修門。
四、電梯機坑
( 一 ) 機坑內應設置機坑開關及緊急停止按紐,機坑深度大於 1.60m 時應設置 2 個緊急
停止按鈕。
( 二 ) 機坑須設置照明及開關、插座供維修人員使用。
( 三 ) 車廂及配重下設置緩衝器裝置,在行程極限用以停駐車廂及配重。
( 四 ) 為便利進入機坑維修,坑內須設置不銹鋼鐵爬梯,設置位置由電梯廠商考慮機坑
空間現況設置,使能兼顧人性因素。
五、控制盤及遙控監視系統
( 一 ) 控制盤及控制器的設置地點需考量維修保養人員之人因生理及心理因素,須提供
緊急停止按鈕、照明、對講機……等裝置。控制盤應可提供電梯狀態的指示(電
源、運行狀況、故障指示及各式功能設定開關與訊號接頭……等。控制盤可以對
外連結便攜式電腦或控制設施,將故障診斷器所紀錄的日期時間及故障內容顯示
出來,以便利電梯的保養檢修。
( 二 ) 現階段臺北捷運的電梯遙控監視系統,已將電梯車廂的停車位置、行進方向、火
災警報、地震警報、電力異常警報、發電機管制運轉、火災連續運轉、異常電力
操作等監控功能納入設於 PAO 內由建物管理系統所提供的監控電腦,利用圖控軟
體對電梯設備進行遠方監控,站務員可以透過監控盤畫面以人機界面直接下達控
制命令。
4.2.3 捷運電扶梯意外事故檢討及精進措施
4.2.3.1 概述
捷運車站內電扶梯設備係屬旅客進出捷運車站最重要的垂直運輸工具,也攸關臺北捷運
運量水準與運輸安全;因此臺北捷運車站內電扶梯設備無論在設計或監造上,均採用較一般
市場上產品更為嚴格的重載型電扶梯標準(參照歐洲國家標準及國內升降機設備安全相關規
定),並通過本局工地驗收、會驗、可用度等各項驗證測試,系統安全與品質應該均已符合
國際水準。然而,搭乘電扶梯受傷的案件,無論在國內外,卻仍然時有所聞。
以臺北捷運電扶梯跌傷案例說明,民國 89 年高運量(不含中運量捷運系統)在全年度
238,036,219 人次旅運量中,共計發生了 184 件電扶梯跌傷事故,平均每百萬旅次跌傷人數為
0.77;根據臺北捷運公司針對旅客受傷所記錄之歷年統計資料(表 4-2-1),搭乘電扶梯所
造成跌傷等意外事故在目前營運中捷運系統受傷事故統計資料中佔有很高的比例。經研究整
214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