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9 捷運土地開發實務
P. 180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前項情形工程建設機構應對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予以相當之補償,如對

                           補償有異議時,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後為之。
                           依第一項但書規定進入或使用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應會同當地村、里長或

                           警察到場見證。
            第 22 條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機構依前條使用公、私土地或建築物,有拆除建築物
                           或其他工作物全部或一部之必要時,應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限期令所有人、

                           占有人或使用人拆除之;如緊急需要或逾期不拆除者,其主管機關得逕行或
                           委託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強制拆除之。
                           前項拆除應給予相當補償;對補償有異議時,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後為之。

            第 23 條         大眾捷運系統所需電能,由電業機構優先供應;經電業主管機關之核准,得
                           自行設置供自用之發電、變電及輸電系統之一部或全部。
            第 24 條         於大眾捷運系統設施附掛管、線,應協調該工程建設機構同意後,始得施工。

                           於大眾捷運系統用地內埋設管、線、溝渠者,應具備工程設計圖說,徵得該
                           工程建設機構同意,由其代為施工或派員協助監督施工。工程興建及管、線、

                           溝渠養護費用,由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負擔。
                           依前二項規定附掛或埋設之管、線、溝渠,因大眾捷運系統業務需要而應予
                           拆遷時,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依原設施標準,

                           按新設經費減去拆除材料折舊價值後,應由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與大眾
                           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或營運機構各負擔二分之一。
                           前三項管、線、溝渠處理分類、經費負擔、結算給付、申請手續、施工期程

                           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4-1 條       大眾捷運系統在市區道路或公路建設,應先徵得該市區道路或公路主管機關

                           同意。
                           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之建設,須拆遷已附掛或埋設之管、線、溝渠時,該設施
                           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分擔,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及第四項

                           所定辦法辦理。
                           依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大眾捷運系統,其地面路線之設置標準、規劃、管
                           理養護及費用分擔原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定之。

                           共用車道路線維護應劃歸大眾捷運系統。
            第 24-2 條       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技術規範,應包含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與維護方式。
















                                                          166                                                                                                                     167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