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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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四 ) 整合審查(工務管理處、機電系統設計處)
( 五 ) 頒布及維護(工務管理處)
( 六 ) 資訊系統建立(技術發展處)
表 2-4-1 各工程處技術部門 QSOP 文件整合作業分工權責
規劃 修訂 審查 整合審查 頒布維護 網路資訊
作業
流程
(P) (D) (C) (A)
工管處
分工 品保處 各工程處 各工程處 工管處 技術處
機設處
依共通性
召開工作/ QSOP 文件整 完成實質審
檢討會議 書面/審查 網路資訊
方式 合範圍、方向 查程序 簽陳頒布
控管各工程處 及作業方式進 會議 建構
整合時程
行
1. 工管處
(1) 對土建工程處整合後之文件可行性與周延性定期辦理審查(作業內容應包括本局、
工程處整體作業架構)。
(2) 定期/不定期依據法規辦理檢討、更新、修訂、增訂工務管理使用手冊 EMA 各
章節,並通知各工程處據以執行。
(3) 配合各工程處之需求與反映,適時修訂更新及頒布。
2. 機設處
對機電工程處整合後之文件可行性與周延性定期辦理審查(作業內容應包括本局、
工程處整體作業架構)。
3. 各工程處
權責
(1) 依規劃之監造管理共通性作業整合分工一覽表,負責所列之共通性作業整合(作
業內容應包括本局、工程處整體作業架構),並實質審查修訂後之文件可行性與
周延性。
(2) 配合機設處、工管處審查整合後之文件可行性與周延性審查(配合工管處審查)。
4. 品保處
(1) 規劃共通性文件之主從關係。
(2) 控管各工程處提報之文件整合時程。
(3) 整合後之文件可行性與周延性審查(配合工管處定期審查)。
5. 技術處
建構網路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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