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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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品質管理發展
表 2-4-2 監造管理共通性作業各工程處整合分工章節
分工
章節 北工處 東工處 南工處 中工處 機工處
手冊
2.6.10.15. 1.5.9.14.18. 4.8.13.17. 3.7.11.16.
工務管理使
用手冊第二、 19.29.30.31. 25.26.27.34. 21.22.23.33. 20.24.28.32.
三、五冊 35.39.43.12-4. 38.42.12-3. 37.41.12-2. 36.40.12-1. 44-1
(章節編號) 12-8.12-12. 12-7.12-11. 12-6.12-10. 12-5.12-9.
44-2 12-15 12-14 12-13.44-3
86.87.88.
工務管理使 56.57.58.59. 45.46.47.48. 76.77.78.79. 67.68.69.70. 89.90.91.
用手冊 60.61.62.63. 49.50.51.52. 80.81.82.83. 71.72.73.74. 92.93.94.
第四冊
(章節編號) 64.65 53.54.55 84.85 75 95.96.97.
98.99.100
負責整合文 25 項 26 項 24 項 25 項 16 項
件計
負責整合文
件計 合計 116 項共通性文件整合
八、整合作業時程(詳表 2-4-3 監造管理共通性作業整合時程管制)
工務管理與監造整合作業規劃於 92 年底完成,並以 93 年 1 月頒布生效實施為共同努力
目標,惟過程仍應注意整合文件品質、朝整併及減量方向進行整合以提升作業效能與效率。
( 一 ) 整合計畫推動期間長達 6 至 7 個月,計畫簽核後原則上每個月由品保處處長主持
召開一次工作會議,每 2 個月由總工程司主持召開檢討會,以確實掌控整合作業
之進度時程。
( 二 ) 整合計畫仍視需要時隨時修訂之,並通知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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