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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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3-2-3 品質管理標準表(參考格式)


                                                                          不合格之
             施工流程 管理項目 管理標準 檢查時機 檢查方法 檢查頻率                                           管理紀錄        備註
                                                                             處理


              材
              料

              施
              工
              前
              施                             *停留點
              工
              中

              施
              工
              後

              *為檢驗停留點(應於檢查時機或適當欄位標註檢驗停留點)





            五、材料與設備及施工檢驗程序:

                 品質管理標準 1 節,已述明施工前進料檢試驗、施工中檢試驗、施工後(最終)檢試驗
            等管制方式及品質管理標準,接下來探討材料與設備及施工檢驗程序:
                 ( 一 ) 材料檢驗程序:

                       1. 材料設備選定前之送審時間檢討及備料、進料時間管制,並訂定管制表單。
                         (1)   材料設備選定前之作業計畫擬定,除依循廠商之品質管制作業規定外,應
                             事先瞭解監造單位或主辦機關之要求,例如型錄、相關試驗報告、相關材

                             料規範、樣品、協力廠商產能暨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之提送,並經監
                             造單位審查符合後方予備料。
                         (2)   對材料設備進料前之管制作業,檢討之內容至少應包括送審資料項目、送

                             審時間、進料時間、是否取樣試驗等之檢討(管制表可參考表 3-2-4)。
                       2. 材料設備檢試驗單位之核備程序。

                       3. 材料設備所送試驗單位,應符合「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4. 材料設備於進場後之管理(已檢驗與未檢驗之區隔)。
                       5. 材料設備檢驗流程。

                       6.  材料設備檢驗流程之訂定,分材料取樣、現場檢驗之作業程序及向監造單位申
                         請檢驗程序;另對材料設備之檢驗,應依品質管理標準表內所訂內容(管理標

                         準、檢查時機、檢查頻率……)辦理,檢驗結果應納入管制表管制(參考表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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