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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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品質管理實務運作
對於整體功能試運轉之檢測,應依設備性質,檢討辦理下列相關事項:
(1) 訂定整體功能試運轉測試計畫
A. 個別系統測試完成或整體設備與他項工程界面連結後之系統功能運轉測
試流程,並條列測試項目及重點。
B. 試運轉或全程操作應注意事項(含供電方式及其穩定性檢討)。
(2) 實施整體系統連結整合測試應提出之紀錄及報告,包括下列各項:
A. 全程操作及調整紀錄。
B. 功能異常時之檢測報告書。
C. 完整之試運轉報告書。
D. 各種不同操作模式,包括最佳之操作模式。
E. 試運轉合格後之點交及操作與訓練計畫。
( 二 ) 設備功能運轉檢測標準
對於各項設備功能運轉之檢驗,依所訂定之單機、系統及設備整體組設完成
後與他項工程界面連結之整體功能運轉檢測程序、檢測項目及紀錄(如表 3-2-8、
表 3-2-9),分別檢討訂定應達到契約所訂之標準,對檢測結果之處置及管制方法,
應於程序內加以規劃。
表 3-2-7 檢、試驗與測試項目清單(參考格式)
檢查 不符合
檢驗測 項 權責及 時機及 方法/ 參照 使用 檢測 環境 產品之 管理
試流程 目 資格 地點 圖說 機具 儀器 條件 紀錄
標準 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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