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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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三、局本部內控自主檢查(自行評估)

                 局本部各單位依其自訂之「內部控制實施情形查核表」,於查核期限內指派(含)課
            (股)長以上人員完成單位自主檢查作業。各單位應於「品質管理系統內控查核作業」專區,

            將填竣完畢之檢查紀錄(自主檢查結果)上傳及登錄檢查缺失。局本部各單位藉由電腦系統
            自行列管與追蹤有關內部控制自主檢查缺失改善情形,其 E 化流程類似前述局對工程處內控
            查核 E 化流程。

            四、工程處內控自主檢查(自行評估)

                 局各工程處受查單位於接獲內控查核通知後,應以本局查核所屬工程處內部控制實施情
            形查核表為基準,針對各工程處特性與需求,另制定「本局所屬工程處內部控制實施情形自
            主檢查表」,並先行查填完竣奉核後,於受查日提供查核小組查核比對。自主檢查表與檢查

            紀錄(結果)應上傳於「品質管理系統內控查核作業」專區,查核紀錄(正本)依各工程處
            相關程序規定歸檔保存。

            2.6.5 外部文件管理


                 本局為推動品質管理(含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除了 QSOP 外,於各項作業過程
            仍須遵循法令規章、作業手冊、技術標準與規範等,其中非局本部及所屬各工程處所制定之
            法令規章、規範標準、作業程序、作業使用表單等皆定義為「外部文件」。

                 為提供局本部暨所屬各工程處業務所需最新或最適當之版本,以確保外部文件使用之正
            確性與有效性,故於 98 年整合各單位所需外部文件,制定外部文件之參考引用作業程序,

            同時以電腦系統進行管理。
            一、外部文件整合

                 98 年以前局本部及所屬各工程處業務所需之外部文件,係由局本部及各工程處各自管
            理,然捷運工程引用之外部文件有既定範圍及文件項目(數量可觀),各單位重複文件管理,
            且隨法令規章修頒、規範及作業修訂等,外部文件版次更新及維護成為一項重要工作。

                 ( 一 )  局本部外部文件原由技術發展處納入技術文件管理中心(PDCC)列管並置於企網
                       供查詢,各單位若有更新則通知技術發展處上傳,技術發展處則定期(每年)提
                       醒各單位檢核外部文件清單。

                 ( 二 )  早期各工程處外部文件採集中或分散管理方式,惟原則授權由各單位自行列管並
                       置於企網供查詢,藉由網頁檢核機制更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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