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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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6-7-3 捷運系統設備使用年限一覽表
項目 經濟使用年限
電梯/電扶梯 25
電聯車 30
號誌系統 20
供電系統 20
通訊系統 15
環控系統 15
水電設施 15
廠房設備 20
自動收費系統 10
註:車站、路軌及機廠等土建結構物 50 年內不須更新,但每年所需維修費用已包含於營運成本中。
6.7.2 經濟效益評估
6.7.2.1 經濟效益基本假設
評估經濟效益時,設定所需之基本假設與參數,包含評估年期、評估基年、折現率、物
價上漲率等。
一、評估年期
包括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期,國內外相關公共建設慣用施工以及營運後 30 年為評
估基礎,即以核定開始年為起始年,全線完工營運後起算 30 年為評估終年。
二、相關變數假設
( 一 ) 評估基年:各項成本及效益之貨幣化皆以基年幣值為基礎。
( 二 ) 物價上漲率:係為估列相關成本與效益項目時,隨物價波動調整之基準,基本上
需參考近期中央核定軌道建設案例。
( 三 ) 折現率(資金成本率):係用來將不同年期產生之成本與效益轉換為基年貨幣價值,
由於經濟效益衡量的是公共建設對於社會整體經濟的貢獻程度,故在選用折現率
時應以整體社會之資金成本率為依據,基本上需參考近期中央核定軌道建設案例。
( 四 ) 資料型態及估算方式以年資料為主,整體需呈現各項分年資料。
( 五 ) 經濟成本直接引用財務成本之建設成本,但不含轉移支付(租稅成本、利息等)。
( 六 ) 效益項目僅以可量化之效益項目為評估依據,包括旅行時間節省效益、公車營運
成本節省效益、肇事成本節省效益、減少空氣及噪音污染之效益及土地增值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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