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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4期 民國108年10月
JOURNAL OF RAPID TRANSIT SYSTEMS AND TECHNOLOGY, NO.54, 2019
4.2 地震歷時記錄選取
動力歷時分析中之一大重點為地震歷時記錄之選用,歷時分析
之水平地震紀錄通常可依據三種方式取得:(1)直接採用實測地震
加速度紀錄,但不同測站間之地震紀錄會受震源特性、地質條件、
震度大小等因素影響,且臺北市附近之實測震度通常小於法規規
定,因此直接採用有一定之限制。(2)人造地震紀錄:此方式以設
計反應譜或功率譜密度函數進行模擬產生人造之地震加速度歷時紀
錄,其中以麻省理工學院Vanmarcke等人於1976年所發展之SIMQKE
(Simulation of Earthquake)程式,並由Thomas F. Blake於1988年修改
成SIMQKE-1之PC版本最廣為使用。由於完全人造之地震記錄無法
真實反應工址之特性,設計上較不適當。(3)以實測地震加速度紀錄
為基礎,配合法規設計震譜進行調整之修正歷時。依「建築物耐震
設計規範及解說」3.6.1節歷時分析法之輸入地震說明:「至少三個
與設計反應譜相符之水平地震紀錄,其應能確切反映工址設計地震
(或最大考量地震)之地震規模、斷層距離與震源效應。針對任一
個水平地震紀錄,計算其5%阻尼之反應譜。同時,調整地震紀錄使
得位於0.2T至1.5T週期範圍內(T為建物基本模態之振動週期)任一
點之譜加速度值不得低於設計譜加速度值之90%及於此週期範圍內
之平均值不得低於設計譜加速度值之平均值。(4)委託專業之機構,
如國家地震中心等進行工址之危害度分析,並提供適當之地震歷時
記錄。通常較為重要之建築或業主特別要求會採專業機構進行危害
度分析。
本案動力歷時採用上述之方式(3)選取實測921及331地震紀錄,
配合法規震譜進行調整之修正歷時。本基地坐落於臺北市大同區,
基地南側為民權西路,西側為延平北路三段,選取離本案最近之測
站,選用之測站如表1,以TAP007測站於921地震下量測到之歷時及
譜加速度調整如圖7。
表1 選用之地震歷時記錄
地震記錄最大地表加速度
項次 測站 地震事件
PGA(gal)
1 TAP007 大龍國小 921地震 EW 81.6 NS 79.6
2 TAP009 內湖國小 331地震 EW 88.24 NS 95.89
3 TAP012 日新國小 921地震 EW 91.40 NS 88.17
4 TAP021 仁愛國小 921地震 EW 98.40 NS 99.24
5 TAP090 東新國小 921地震 EW 135.92 NS 87.85
6 TAP100 中正紀念堂 921地震 EW 55.86 NS 84.94
7 TAP 內政部消防署 331地震 EW 84.94 NS 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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