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捷運技術 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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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陳椿亮 捷運局知識管理與知識升級芻議
3. 而為達到前揭之技術建構目標,本局工作團隊採用之方式,計有技術移轉心得報告、
研討會、出國研習,成立圖資室蒐集並提供必要之捷運情資圖書等資料。而在動態上
的技術交流,則舉行研討會甚至於國際研討會。全局參與並廣邀國內外運輸專業人士
之大型研討會有(1) 1993 年捷運系統工程研討會、(2)2002 年臺北國際捷運博覽會研討
會等,此等活動將依以下知識載體置放並說明於場域記載中。至於較小型或議題限於
特定專業或限於業務範圍者則不計其數。
4. 重要技術的產出方面,則包括各種「作業手冊」、「規範」、「標準作業流程」、「技術流
程」、後期的「技術輸出,如出書、講學與顧問服務」與最近的「文化資產保存與活用」
等捷運博物館籌劃工作等。
(三) 試煉、學習與成長─事件導向的專案學習
中、高運量捷運各在初通車前發生鉅大危機事件,有如浴火鳳凰、經萃煉而成長,以下
略述首次發生在台北捷運事件及其處理方向:[黃荻昌,96],[捷運局,7]
1. 木柵線測試中發生兩起火警事件,燒燬電聯車端邊蒙皮。臺北市民異常不安,事因木
柵線的機電系統,統包予法商馬特拉公司設計及施工,馬特拉 VAL256 系統原設計為
每一列電聯車係以單節車廂或單對車(兩節車廂)行駛,而台北木柵線係配合台北運量
需要首次採雙對車(四節車廂)行駛,統包商馬特拉公司設計時,忽略了兩對車間推進
及煞車訊號之同步協調,產生單一對車軸煞車時,另一對仍持續行走之不同步現象,
而該煞車車輛的煞車卡鉗咬住煞車片,致高溫而燃燒膠質輪胎,而在第一次火警事件
後,馬特拉公司並未就真正原因予以排除,導致半年內連續兩次火警事件,社會大眾
對捷運系統失望且失去信心◦後經邀請學者專家會同馬特拉公司專業人員研討摸擬驗
證,始找出答案,並加以改進。
2. 木柵線因為執行監造工程師,對承商工程瘕疵存證照片外流,引起政壇伐撻。進行說
明及平息大眾疑慮,成為工程管理重要一環。
3. 1993 年 l0 月 6 日,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判定臺北捷運局應賠償馬特拉公司十億四
千萬元,及發生的帽梁裂紋案,一一曝光後,舉國嘩然。該仲裁案乃由於木柵線土建
設施延遲交付,導致馬拉公司延後進場滋生時程展延的成本損失,經馬特拉公司提請
仲裁。該仲裁案判斷以土建設施施工拖延(分標過細、界面複雜、整合不易、合約執行
困難及國內營建環境的因素)造成影響土建工進,乃造成土建設施延遲交付馬特拉公
司,致有機電廠商馬特拉公司求償一事。除對於防治類似事件再發生,在工程管理應
有作法進行檢討分析外,由法律觀點探討工程管理的分析及仲裁制度探研成為重要
目標。
4. 木柵線帽梁裂紋事件:
木柵線因土建設施設計為求環境美觀,緊縮樑柱尺寸而致施工的瑕疵(鋼筋過於緊密而
致混凝土無法攪拌普遍均勻),該瑕疵事件最後經木柵線體檢委員會檢視多組專家報告
後,在其「捷運紅皮書」體檢報告確認必須補強,經捷運局同仁會同細部設計顧問公
司,詳細分析設計終以外包覆鋼鈑方式完成補強,此項常為工程界疏忽的問題,成為
設計檢討主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