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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沈祖立 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設定地上權案例介紹-捷運新莊線松江南京站(捷)九用地
四、開發及營運計畫
本開發案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精神,採「興建、營運、移轉」方式開發,並
依「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進行相關規劃設
計作業。
本基地開發完成後可分為捷運設施及聯合開發大樓兩部分(捷運聯合開發獎勵容積公部
門權益金已併含於設定地上權權利金支付)。捷運設施包含地下6樓至1樓之捷運出入口及地上
1樓至8樓之排氣通風井,本工程屬於捷運設施共構已興建完成部分由聯合開發主管機關(台
北市政府)取得捷運設施建物產權面積及相對應所應持分之土地所有權;聯合開發大樓空間
為扣除捷運設施建物及其對應之土地持分外,其餘建物所有權及土地地上權均屬聯合開發大
樓使用範圍,地上權存續期間歸屬將捷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或地上權消
滅日,塗銷地上權登記,並應依地上權契約書約定將地上建物產權全部無償移轉登記予台北
市政府所有。
本案位處松江南京商圈為台北市九大商圈之一,基地周邊金融機構總部、辦公大樓林立,
為台北市中期城市發展型塑而成的商業大道,在70年代因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密集,素有「台
北華爾街」之稱,為台北市知名的「金融辦公商圈」。就商業活動而言,松江路、南京東路之
一樓店面以金融業、餐飲業與零售業等滿足辦公人口需求為主之商業行為,二樓以上辦公室
則包括金融券商、事務所、旅行社、進出口貿易等中小企業,整體而言是以辦公需求為主、
商業店面為輔之商圈形式。
五、都市涵構都市環境規劃
本案之都市涵構及使用需求,建築規劃設計之目標與原則詳述如下:
(一)以建築外部造型涵構及量體表情彰顯反應捷運共構開發之都市意象與精神。
(二)創造都市環境中,優質節能環保之健康永續建築。
(三)依循聯繫現有捷運共構結構系統,打造優質彈性規劃之辦公商業空間。
(四)將基地環境與鄰近街道捷運出入口塑造成親和、安全、便利之都市生活空間。
在本案招標階段,舊有規劃將辦公門廳規劃於松江路,並無法充分反應與發揮松江路沿
路商業行為效益。再者,無障礙坡道緊鄰松江路124巷,無人行步道空間,易使民眾感受對都
市空間的壓迫感。第三個問題點是區域停車數量的不足,不論是自行車或汽車停車位,皆無
法滿足本建物的辦公使用需求。
考量本案周邊大範圍都市環境之人潮流向、使用機能,及規劃對應的意象與氛圍,都市
之外部涵構與空間對應是地區整體發展之重要組成與影響成因,具體做法如下所述:
(一) 捷運出入口及捷運活動
本案之規劃著眼於建築街角之都市意象,結合捷運活動意象,利用整體建築量體語彙,
創造都市街角視覺焦點之意象及涵構,明確建立高度自明性之建築地標。
(二) 退縮人行步道及南側共構大樓出入動線
考量捷運出入口動線人潮及共構辦公大樓之人潮出入,本案退縮東側及南側之公共開放
人行步道,同時規劃綠化及景觀夜間照明,以創造都市生活之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