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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 50 期 107
圖 2 基地鄰近商圈分佈圖
三、招商條件(原建築規劃)
依據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於民國97年10月7日之公告,本案原建築規劃依據當時招商文
件及相關資料,彙整如下表所示:
表 1 (捷)九案招商資料
基地位置 台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二小段 817 地號
基地面積 1,397 平方公尺(約 422.59 坪)
使用分區 第三特種商業區、第三種住宅區
使用 建蔽率 第三特種商業區:70%、第三種住宅區:50%
強度 容積率 第三特種商業區:630%、第三種住宅區:225%
興建計畫 (原)地上 14 層/地下 6 層
基本資料
總樓板面積 10,353.34 平方公尺(3,131.88 坪)
用途 商場,辦公室
存續期間 50 年,契約期滿續訂契約以 20 年為上限
土地權屬 台北市政府
管理機關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原規劃 店面、辦公大樓
本建物之使用項目、樓層數及總樓地板面積,以使用執照記載為準
其他相關重 本建物不得為住宅使用,其餘須符合建築及都市計畫有關法令
大開發規範 乙方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就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贈與、分割、
設定質權或為其他任何方式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