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捷運技術 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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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周湘魁、邱垂億 臺北捷運機電工程回顧與展望
一、歷程與業務通則
(一)機電系統工程處之肇始
捷運局基於機電系統整合的需要,於 80 年 1 月 4 日奉市府核定成立機電系統工程處,
成為本局第五個工程處。機電系統工程處成立以來,陸續與各個地區工程處合作,推動各條
路線的建設工作。自 85 年 3 月至 101 年 9 月,十六年歲月中,機電系統工程處陸續完成了
8 條主要路線(木柵線、淡水線、新店線、中和線,南港 / 板橋線(含南港線東延段)、土
城線、文湖線、新莊 / 蘆洲線)及三條支線(新北投支線、小南門線、小碧潭支線)的通車
任務,及 101 年 9 月 30 日東門站通車,機電系統工程處可說是無役不與,從未缺席。
(二)機電系統工程業務特性[1]
相較於水電、空調等傳統的機電工程,捷運機電系統工程建設 (Systemwid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具有下列四種特性:
1. 併線發包、分段通車:為求系統之整合及功能之一致,機電系統工程往往併線發包;即使
分開發包,也充分訂定各線系統間的相容條件及整合要求。另外一方面,為了儘早服務旅
客,又往往必須配合工程進展而分段通車。
2. 細部設計:機電系統工程之技術規範屬於「功能規範(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發
包後廠商必須再進行細部設計,細部設計的工作成果必須提送給業主進行細部設計審查,
經審查定案以後才能開始生產製造及安裝使用。
3.系統整合:機電系統工程在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各種功能界面及實體界面之協調整合作業,
安裝完成以後,則必須進行各項動態、整合測試作業,將個別的子系統整合成為一個功能
正常、運作穩定的捷運系統,然後才能交給營運單位,承擔起載客營運的任務。
4. 可靠度及維修度驗證:一般的工程及財物採購,都是先交貨驗收再開始使用。但是捷運機
電系統工程在營運以前只能做到實質完工,必須經過載客營運一段適當時間,經實際通過
可靠度及維修度驗證以後,才能提報竣工完成契約之工程驗收。
(三)機電系統工程業務範圍
機電系統工程處的業務範圍涵蓋全部路網,所有路網的建設與通車營運,都必須參與。
而機電核心系統的設備安裝、測試、整合、試運轉,通常都在建設過程的最後階段,因此,
機電系統工程一向都被視為是完工通車任務的最後關鍵,也是任務成敗的最後關鍵。自淡水
線通車以後,各個通車路段都與捷運公司的營運路段相接,相關的界面整合、施工及測試工
作,都必須在通車以前,利用夜間非營運時段進行。同仁必須輪班進行測試,亦成為機電系
統工程的特色。測試期間日夜顛倒,影響生活作息,倍極辛勞艱苦。展望未來,機電系統工
程處仍將繼續與各地區工程處合作,繼續拓展捷運路網的觸角,為提升臺北都會區的大眾運
輸功能而努力打拼。
二、機電系統之回顧與精進
(一)電聯車
1. 交車概述
臺北捷運高運量電聯車自第一批淡水線 CT301 標 22 列電聯車,於民國 86 年 3 月 28
日配合淡水線通車,正式加入載客營運行列以來,至 101 年 1 月 5 日新莊線新北市段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