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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4 期  95 年 2 月                                     173

                                              三、態度管理與創新


                 人是價值工程活動的樞紐,活動目標達成與否有賴團隊組成份子積極的態度。態度是指
            一個人或團體對某一對象所持有的評價與行為傾向,當人們對一個對象作出贊同或反對、肯
            定或否定的評價時,其行為傾向也經常同時表現相對稱的心理狀態反應。因此,隨著態度的
            不同,也影響到其對事件看到、聽到、想到、做到的差異性。由此可知,一個人的態度會對
            他的行為具有指導性、決定性的影響。而態度的核心是價值,同樣一件事,由於人們的價值
            觀不同,而產生不同態度。對能滿足需要的事,人們會產生正面的態度;反之則以消極態度
            以對。因此,價值工程活動的領隊,可運用態度會隨外界條件及個人主觀認知、情感及意向
            產生變化且具有持久性等的特性,對團員進行態度的轉化策略;即將原來消極的態度變為積
            極,或是原猶豫不決的態度變為堅定不移的贊同。換言之,透過適當的手法是可以改變人們
            的態度。
                 克服工作團隊或利害關係人的障礙是執行與推動價值管理過程的重要步驟,在運作價值
            管理過程中,組織必須優先地啟動最基本的行動,也就是使工作團隊或利害關係人員的態度
            和行為必須具備信任與使命感的氣氛或是文化,激勵利害關係人執行大家在情感與理智上同
            意的新價值策略行動,發自內心接受該價值創新,而不是靠組織強制命令執行。透過將公平
            程序納入執行行動策略,塑造可信任的公平性作業環境,而自動自發地合作,完全投入,如
            此才能使參與人員除了本身的職責之外,也願意主動參與更多事情,充分發揮本身的能力,
            熱衷其中,努力執行擬定的價值管理策略。

                 所謂公平程序即是邀請執行團隊人員及利害關係人參與價值管理決策,向他們說明改變
            新措施決定的根據,以及績效利弊得失,並訂定明確目標。當組織決定試圖做重大新策略或
            措施改變時,員工心理難免產生猜忌懷疑,態度呈現不認同的表徵,透過公平程序能夠大幅
            減緩及降低這種負面的情緒。我們可以將公平程序內容定義為認知、接受及成效三階段,認
            知是指體認到組織需要採取新行動了,接受是指願意在發展更多解決方案上下功夫,而成效
            是指組織會挹注內外部的資源來建立並維持支持整體任務、願景和策略。

                 根據實務運作情況的情境反應:團隊內每個個體會自然地尋求其本身價值的認同,並不
            希望別人把他們僅僅當成勞工,而是有血有肉的個體,不論階級高低,他們都希望獲得尊重,
            擁有尊嚴,個人價值受到重視;同時,也會希望別人徵詢並考慮自己的想法,希望別人重視
            他們知性能力,有機會說明他們自己的想法。公平程序可以透過三個階段之參與運作,使所
            有人員在情感上和理智上獲得認同。一旦個人感到自己的知性價值受到認同時,他們會樂意
            分享自己的知識,進而會感到振奮,希望不會辜負別人對自己知性價值的期許,願意主動分
            享意見和知識。個人情感獲得認同時,他們會自覺與團隊策略休戚相關,並願意傾力付出。
            因此,公平程序所傳達的情感與理智認同愈高,人們愈願意發揮自己的知識和專長,發揮合
            作的精神以執行新策略,促成組織與團隊目標成功。因此我們可以將公平程序影響人的執行
            態度和行動因果關係以下圖歸納表示:



                               認   知                   接   受                  成   效




                           參與              理性和感性的認同        具信任及使命感

                                                                           自動自發地執行
                                                    圖 3 公平程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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