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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3 期  94 年 8 月                                     145


                     公館站             0        0       710      南港線(合計)            135      501      498
                     萬隆站             0        0       40         忠孝敦化站             0        0        4
                     景美站             0        0       59        國父紀念館站             0        0       64
                    大坪林站             0        0       14          市政府站             0        0       170

                     七張站             0        0       93           永春站             0        0       28
                  新店市公所站             0        0       101         後山埤站             0        0       118
                     新店站            148      500      74           昆陽站            135      501      114

                    小碧潭站            309      109      209         小南門站             0        0       17
              (資料來源:臺北捷運公司網站捷運轉乘停車場相關資料)
            (三)捷運後續路網轉乘設施與用地規劃原則

                 參採本府交通政策白皮書內容,有關臺北市運輸工具之發展歷程,顯示在民國 50 年代以
            後,機動化車輛即開始急速大幅成長,而腳踏車旅次所佔比例逐漸下降,因此本局於民國 79
            年辦理捷運初期路網車站規劃之期,臺北市交通環境已呈現出愈來愈不適合腳踏車使用,因
            此對於腳踏車之轉乘需求當時並未列入特別重視與考量,惟據 91 年進行之台北都會區家戶訪
            問調查結果顯示,腳踏車持有率約 0.89 輛/戶,據以推估本市腳踏車總數約 100 萬輛,較民國
            89 年之總數約 40 萬輛,以及民國 80 年之總數 22 萬輛高出甚多,由於環境之快速變遷,衍
            生出短途與多目的之旅次型態需求,再加以近年本市為因應世界先進國家之交通政策與運輸
            規劃,均朝城市適居性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其運輸系統皆著重採用節約能源運具,以落實環
            境保育與資源再生,是以目前本市之交通政策己調整為:「以人為本、環境保育、資源再生的
            交通環境」,將「以車為主」的交通思考模式轉換為「以人為先、車為次」,充分給予用路人
            及行人應有的空間與尊重;並同時將腳踏車視為臺北市未來運輸工具之一環;該項政策除在
            宣示重視多元運輸系統與塑造公平正義交通環境,更在於嘗試扭轉過去三十年來以汽機車為
            主導的運輸工具之主流價值,為此本局實須配合環境變化、進一步檢討屬於捷運腳踏車轉乘
            需求之規劃,俾與交通政策達成一致目標。

                 本局於進行捷運後續路網之規劃,除考量步行旅客可於市中心區步行五百公尺內即可抵
            達一捷運車站外,並檢討初期路網己營運路線所面臨之問題,以及配合環境需求與本府之交
            通政策,更加重視腳踏車暨其他運具如公車、計程車及鐵路之轉乘功能。因此在進行車站規
            劃作業時,即將各項轉乘運具之需求納入考量,並以各車站皆須設置腳踏車停車設施,且儘
            可能於車站入口附近規劃取得所需用地俾便設置;惟由於後續路網捷運路線多行經高度發展
            之市區幹道,土地價值高昂,徵用民地、拆遷房屋都屢遭到民眾反對抗爭,尤其在辦理用地
            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階段,於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往往基於對私有地主權益之保障或以嚴
            重影響民眾之權益而不同意變更。以捷運新莊線市區段車站為例,本局於規劃階段即將大部
            份出入口與相關設施配置於建築基地內,惟於都市計畫變更階段,遭受私有地主之強烈反對
            及抗爭,因此除少數地主參與聯合開發予以通過外,多數之出入口均被要求移設於人行道上
            並採拓寬人行道方式辦理,因此在出入口用地極難取得之情況下,轉乘停車位幾已無法提供;
            另一方面聯合開發基地也因前揭因素,而多囿於基地面積不足,配置困難或須增加地下層開
            挖深度,將影響建造成本與開發效益,有損未來投資人權益,最後為避免未來地主與投資人
            提出異議,以致目前大部份聯合開發基地亦皆難以配合設置捷運所須轉乘停車位。

                 但為因應捷運轉乘腳踏車停車需求與所面臨土地難以取得之窘困,本局於 93 年 4 月 23
            日邀請國內專家學者與本府暨臺北縣政府等相關單位,舉辦「捷運車站腳踏車轉乘設施檢討
            及相關因應措施座談會」,希望能藉由共同參與與經驗分享,達到集思廣益,俾研商尋求解決
            的方向,以作為本局後續捷運路線車站規劃之參考;本次座談會專家學者及與會代表給予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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