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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33 期 94 年 8 月 143
可能使比例較高,故尚需輔以供需總量及個別車站之調查結果再進一步分析。
就林俊宏君 2002 年 1 月調查結果,供給不足 1717 個停車位,不足量佔供給量的 27.9%,
不過因其並未完全將非轉乘捷運之地區性腳踏車停車需求排除在外,若以其調查實際停車數
量的一成視為地區性停車需求,則不足數降為 930 個,如此不足量約佔供給量的 11.8%。另
就台北捷運公司 2005 年針對六個捷運站的調查結果,除新店市公所站之腳踏車供給可滿足需
求外,其他車站皆略有不足。
從上述所有捷運車站腳踏車停車供給與需求總量分析,以及觀察現有車站腳踏車停車之
飽和度加以比對,可以推估部份車站腳踏車供給確有不足,且就腳踏車使用有愈來愈多之趨
勢來看,本局 2004 年版規劃手冊原規定採用之比例,應有向上調整之必要。
至於規劃手冊中規定腳踏車設施量原則為尖峰小時進站步行人數之 2%乘以 2.5 倍,此
2.5 倍經檢視尖峰小時進站旅次量佔全日旅次量之百分比後,判斷應仍屬合理(因假設上下午
旅次方向相反、且依各項調查結果亦顯示離峰時腳踏車轉乘旅次較低之故),惟建議仍應依個
別車站所在地區環境、旅次特性適當調整,以符實際。
四、腳踏車停車規劃面臨之問題
(一)捷運己營運路線之轉乘設施與用地規劃原則
捷運車站須考量各種轉乘設施之需求,以提昇車站服務功能的延伸,增強車站的可及性,
擴大車站之服務圈域。在捷運初期路網規劃階段基於市區車站,土地取得的困難,多難以設
置大型的小汽車停車場,為達成鼓勵使用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使用私人運具,因此轉乘設施
主要以設置腳踏車與機車停車轉乘及公車與小汽車之停靠轉乘,至於郊區車站因站距較大,
旅次產生地點較分散,公車接駁及各類停車轉乘設施即成為設站時應考慮的重大因素,有關
轉乘設施之規劃設置原則乃以步行乘客為最優先考量,其次依序為公車及計程車接送轉乘、
腳踏車與機車停車轉乘,小汽車停車轉乘則為最後之考量。
捷運車站轉乘設施其所需用地於規劃階段時,乃儘可能以使用已開闢或未開闢之公共設
施用地、公有未充分利用之土地、公營事業用地、私有未利用之空地、私有低度使用之土地
為原則,然往往囿於當時環境狀況與用地難以取得之情形下,而無法提供完整之轉乘設施,
因此本局會於捷運通車營運前配合本府交通主管機關,逐站進行車站周邊交通整合改善,而
捷運系統車站周邊交通整合改善規劃作業方式,係於通車前適當時機(約一年),由本局將車
站配置圖說函請捷運路線行經地區之交通主管機關,請其主導邀集相關單位共同成立工作小
組研商,所需改善費用將由捷運建設經費核實支應。
針對車站周邊交通整合改善規劃內容部分,首先必須先行就車站周邊現況進行勘查了解
後,進一步進行包括人行動線系統改善、道路交通工程改善、公車營運改善及轉乘停車管理
改善等作業項目,規劃實質工作項目、實施地點、執行單位等,並經工作小組討論可滿足旅
次需求並於定案後,即據以於限期時間內辦理完成,始得進行後續初、履作業,捷運己營運
路線目前各車站轉乘設施設置數量如表 2 所示。
捷運初期路網己營運路線,其中對於車站轉乘設施需求較大如端點車站或轉運車站等,
以及可於捷運用地內規劃配置者皆會納入考量並儘可能配合設置,依前揭轉乘設施數量統計
捷運初期路網因應車站週邊環境與設施用地取得之狀況,共規劃設置小汽車計 2882 部、機車
計 6988 部、腳踏車計 7749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