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P. 35

第二章 捷運結構設計準則





                     ( 二 ) 中度地震

                           1.  地下結構物:水平地表加速度為 0.15g(僅適用於臺北盆地各微分區工址,其他
                             地區依各地之微分區工址)

                           2. 高架橋及橋梁:可引用交通部「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中度地震設計考量。
                           3.  高架車站結構:考量該結構系統之特性,可引用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之中
                             度地震或交通部「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中度地震設計考量。

                           4. 地面車站結構:可引用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之中度地震設計考量。
                     ( 三 ) 設計反應譜
                           1. 高架橋與橋梁:依據交通部頒布「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設計反應譜。

                           2.  高架車站結構:考量該結構系統之特性,依據交通部「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
                             或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之設計反應譜。
                           3. 地面車站結構:依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之設計反應譜。

                     ( 四 ) 設計垂直地震力
                           1.  高架橋與橋梁:可引用交通部頒布「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設計垂直地

                             震力。
                           2.  高架車站結構:考量該結構系統之特性,可引用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或交通部
                             「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設計垂直地震力。

                           3. 地面車站結構:可引用內政部頒布「建築技術規則」之設計垂直地震力。
                     ( 五 ) 設計用地表運動歷時設計波譜最大設計值彙整如表 2-2-1,地表運動有兩種模式,

                           均列於下述表格中
                                A1 及 A2 為堅實地盤(A)
                                B1 及 B2 為普通地盤(B)

                                C1 及 C2 為軟弱地盤(C)
                                對於每一種模式的地震震譜,均以綜合性的方法求取,並對應到臺北盆地內
                           各地區具有代表性之土壤狀況。在 UBC 中對於土壤層面的定義,可引用為決定特

                           定地基狀況之參考(可參考鐵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之 2.2 工址之地盤分類)。
                     ( 六 ) 結構物週期
                                結構物之基本彈性振動週期須應用動力學基本原理來計算。

                 三、設計準則

                     ( 一 ) 地下結構物
                                地下結構物均應依據「地下結構物耐震設計之附加準則」中所描述之方法與
                           步驟設計。

                     ( 二 ) 高架與地面之車站與結構
                                高架與地面之車站與結構物均應依據內政部頒布「建築技術規則」與「建築

                           物耐震設計規範與解說」設計。





                                                           1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