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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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2.2.14 止衝擋撞擊力
電聯車衝擊位於軌道末端之止衝擋器所產生的縱向力應予以考量,此止衝擋力應作用在
較低軌道頂面上。在進行高架橋樑設計之載重組合時,此力應由活載重所產生之縱向力作為
載重考量。
第三節 設計基本考量
2.3.1 鋼筋混凝土
臺北捷運系統設施鋼筋混凝土結構應依本章第一節中所規定的設計標準與應用規範之相
關條文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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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鋼筋混凝土結構所採用混凝土的 28 天最小強度應為 21N/mm 。非結構用途混凝土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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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度應為 14N/mm 。低強度混凝土只能應用在非結構用途上。細部設計廠商應確定低
強度混凝土所需要之強度,並送交捷運局核准。
二、鋼筋混凝土所用之鋼材應依據下列規定
( 一 ) 直徑小於或等於 10mm(D10)的鋼筋,應用 CNS560 SD280 之鋼材。
( 二 ) 直徑大於或等於 13mm(D13)的鋼筋,應依據 ACI 318 規範內的用途規定,採用
CNS560 SD420W 之鋼材。
三、除了預鑄混凝土隧道環片以外,在所有的結構物中鋼筋的最小保護層應依據下列規定
( 一 ) 結構物外露面暴露於水中、土壤中或混凝土舖面中 75mm
( 二 ) 結構物外露面暴露於室外
1. 主筋 50mm
2. 箍筋、肋筋及螺旋箍筋 40mm
( 三 ) 結構物暴露於鹽水中或受鹽水噴灑之外露面 100mm
( 四 ) 混凝土橋面版 40mm
( 五 ) 結構物內面僅與空氣接觸
1. 主筋 40mm
2. 箍筋、肋筋及螺旋箍筋 30mm
( 六 ) 連續壁(兩面) 75mm
四、 最小保護層厚度,應依表 2-3-1 之耐火需求予以增加。若因防火需求使所需保護層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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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40mm 時,混凝土表面需有不少於 0.5kg/m (相當於 2mm 直徑在最大間距 100mm
時的鋼筋量)鋼筋量之輔助鋼筋(點焊鋼絲網)。
五、 為了防止鋼筋因牽引電力之雜散電流而產生腐蝕,應參閱「接地、地網及防蝕應用規範」
內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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