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7 捷運結構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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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下結構
4.1.2.6 連續壁漏水原因及預防應變措施
一、連續壁漏水之可能原因
( 一 ) 連續壁槽溝挖掘過程,端版之刷洗不夠確實,導致淤泥沉附著於端版,致端版處
易形成滲水之弱面。
( 二 ) 各階開挖深度控制不當(如超挖),使得連續壁之側向位移過大,造成接頭端版
處變形異常,增加漏水之可能性。
( 三 ) 施作連續壁時,相鄰兩單元間隔時間過長,若澆置混凝土時處理不當,連續壁壁
體易形成破洞而導致漏水。
( 四 ) 施作連續壁時,相鄰兩單元間隔時間過短,則掘削時易擾動鄰近已澆置完成之壁
體形成壁體瑕疵,導致漏水。
二、連續壁漏水之可能後果
淺層開挖階段時如發現連續壁漏水,則爾後往下開挖時連續壁將再變形,較深處再漏水
之機會甚大,處理不當時嚴重者可能導致漏砂而使體背後之地表坍陷,危及地下結構物與鄰
近房屋。
三、預防措施建議
( 一 ) 建議責成承商全面檢討連續壁現況,考慮針對連續壁接縫處進行止水灌漿處理。
灌漿深度建議自開挖區外之地下水位至開挖預定底面下約 1 ~ 2 公尺。
( 二 ) 目前開挖作業多在夜間進行,建議承商加強照明設備,並派員隨時監視記錄開挖
過程中之滲水徵兆(例如:推土機推過之開挖面出現浮水現象,更明顯之徵兆則
為接近開挖面之土壤滲水不止),除及時予以處理外並將記錄資料提送業主以利
追蹤查考。
( 三 ) 建議要求承商於每階段開挖時,在不影響進度及安全之原則下,考慮於連續壁四
周先行開挖,尤其是自連續壁接合處開始,若發現滲水能立即處理,將可降低發
生災變之機會。
( 四 ) 建議要求承商於基地內開挖時,應避免於基地內超抽地下水,導致基地內外之水
壓過大。
( 五 ) 承商宜預先成立應變救災小組,現場準備足夠之回填用級配料、砂布包、不織布、
短節鋼筋及灌漿設備與材料以為應付緊急狀況之需要。
救災小組之成員應預先研擬救災計畫(含灌漿設備之準備、維修、灌漿材料
之配比及試灌等等),並預演救災動作。
四、應變措施建議
( 一 ) 減少漏水及土壤流失
連續壁壁體不完整而噴出水且挾帶砂土流出時,可使用麻布或不織布,塞入
縫中或洞中,並以快乾水泥迅速填入,設法將水止住。若水壓太大,可臨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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