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4 捷運土木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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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二 ) 較佳噪音準則(Preferred Noise Criteria,PNC)

                           較佳噪音準則係 1971 年 Beranek 提出,用來取代 NC 標準,PNC 對住宿
                       休息場所(如住宅、醫院、旅館)之建議值為 25~40,相當於 A 加權噪音級值

                       LA=34~47dB(A)。(黃忠良,民國 81 年)
                 ( 三 ) V. O. Knudsen and C. M. Harris 室內噪音標準
                           V. O. Knudsen and C. M. Harris 針對公寓、飯店房間等室內場所建議的噪音標

                       準為 A 加權噪音級值 LA=35~45dB(A)。
                 ( 四 ) 美國公共運輸協會(American Public Transit Association,APTA)
                           1979 年 APTA 在「大眾運輸設施之設計指引」報告中建議,一般集合住宅區

                       之最大二次噪音標準為 40dB(A),其它場所之二次噪音標準如表 7-2-9 所示。




            表 7-2-9 美國 APTA 二次噪音標準

                                                                   室內最大二次噪音
                                                                         dB(A)
                          建物類別
                                                     獨棟住宅               集合位宅                 旅館

             低密度住宅區                                     32                 35                 40

             中、高密度位宅區                                   35                 40                 45
             商業區                                        40                 45                 50

             工業區/快速公路                                   40                 45                 55

             音樂廳、電視臺播音室                                                    25

             禮堂、音樂室                                                        30
             教堂、劇場、法庭                                                      35

             醫院病房、大學建築物、辦公室                                               35-40

             學校、圖書館                                                        40
             商業大樓                                                         45-55






                 ( 五 )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
                           WHO 在 1999 年出版之「社區噪音指引」中建議,室內臥室在避免干擾睡眠
                       的前提下,最大音量 Lmax=45dB(A)(非連續音源)。

            二、臺北捷運的二次噪音標準
                 捷運振動是經由地層傳至建物基礎再經由結構體散發出二次噪音,前述已對振動進行管

            制,惟二次噪音往往是地下穿越段住戶所抱怨的對象,若能將二次噪音控制在容許範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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