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9 捷運系統水電、環控與消防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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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捷運消防工程避難導引設備
照片 14-2-8 螢光誘導標示(樓梯踏階處)
14.2.5 標誌材質
燈箱形式標示設備之材質,除需符合消防法規規定,另如設置於 1m 以下(包含地面式)
之牆面或安裝於地面等人員可直接觸及之高度範圍內,其面板皆應採用強化玻璃以避免人為
破壞。
14.2.6 相關注意事項
一、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係燈箱內含照明,因此需配合該等標示設備安裝之位置如
天花板、牆面、地面……等,且連接一般電源及緊急電源。因逃生所需之照明、出口標
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皆不虞中斷,一旦電源中斷時依法規規定須有緊急電源供電。因
此標示設備緊急電源有外接 UPS 電源及內含蓄電池兩種型式,惟外接 UPS 電源其電源
電纜線應符合法規之耐燃要求。
二、 懸吊式標示設備燈箱之安裝位置需與設置於天花板之各類設施如防煙垂壁、乘客資訊顯
示板、燈具、空調出/回風口、火警探測器、廣播喇叭、建築造型天花等等互相整合,
避免影響標示之功能。
三、 地面式避難方向指示燈,地坪鋪面需配合留設開口,並注意防水、排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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