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鄰非付費區一側之牆面,則考量近距離內不再重複設置。驗票閘門前方往
非付費區方向亦應有螢光誘導標示。
(2) 月臺層:樓梯/電扶梯外側包板踢腳處,圍繞設置連續性之螢光誘導標示;
另電梯、柱子之踢腳處亦予以設置。無適當牆面可供設置範圍,以梯口為
起點每 6m 設置一地面型之螢光誘導標示。
(3) 各樓層樓梯/電扶梯(含緊急逃生梯):樓梯內側包板及平臺以連續性貼
紙式螢光誘導標示,如照片 14-2-7 及照片 14-2-8;樓梯之第一階及最後一
階之階梯垂直面,設置與樓梯同寬之螢光誘導標示。
照片 14-2-7 螢光誘導標示(電扶梯側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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