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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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有防呆裝置,以確保只有正確的電驛才能插入。
3. 電驛之線圈、機構及接點須包封在一防塵體內,以防止灰塵、濕氣、外在干擾
或任意的調整。蓋子須為透明體,以便能目視檢查電驛接點,電驛之激磁或釋
放狀態可由一安裝在機架內之裝置來目視辨別。
4. 使用之電驛種類儘可能有所限制。每一維生電驛須有一內標籤顯示電驛型式,
標稱工作電壓、序號及測試數據,所有電路的設計須儘量減小接線的連接。
5. 每一維生電驛至少須有一備用之相依前-後點(Front-Back Contact),或一備
用之獨立前接點與一備用之獨立後接點。
3.1.3 聯鎖控制之設計規則
一、 維生聯鎖功能所採用之設備及電路設計須滿足故障自趨安全之原則,並具備高標準之整
合性及可靠度,且適用於臺北捷運系統(Taipei Rapid Transit System, TRTS)。任何維生
聯鎖資訊須在相鄰站間傳送時,須使用維生的傳輸媒介。
二、 重大安全之聯鎖電路功能的執行,須採用安全號誌電驛或維生固態邏輯。須證明系統已
使用在營運中之捷運,且符合美國鐵路協會(Asssociation of American Railroads, AAR)
或同等級的規範。
三、 如使用維生固態邏輯,其安全性需同等級或優於 AAR 標準之電驛邏輯,並配備完整之
輔助偵錯系統。
四、CPU 不可控制超過一個以上的聯鎖車站。
五、 非維生功能可採用可程式微處理器控制器。採用固態邏輯時,在非維生與維生電路間須
有一介面,使得當非維生電路設備或接線故障時,不致影響維生電路之安全操作。
六、 聯鎖電路的設計,於號誌設備室主電源中斷時,不得造成維生鎖定功能釋放或引起其他
不安全的情形。
七、 聯鎖電路的設計,於軌道電路發生短暫間歇性動作時,不得造成鎖定功能提早釋放或引
起其他不安全的情形。
八、提供聯鎖區之遠方及就地監視能力,如下
( 一 ) 遙控
列車運行之監視,正常由中央控制室(Central Control Room, CCR)來執行。
( 二 ) 就地控制
在每一站的每一旅客詢問室(Passenger Agent Office, PAO)內,必須各提供一
緊急盤。在每一站的詢問室(PAO)與一號誌設備室(SER)內,必須各提供一視
訊顯示單元(Visual Display Unit, VDU)控制盤。在每一站的號誌設備室(SER)內,
須安裝一維修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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