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2 捷運號誌系統實務
P. 61
第三章 臺北高運量捷運系統聯鎖控制
2. 轉轍器依路徑轉動至正確位置。
3. 設定各種鎖定。
4. 路徑開通,開始送出速度碼。
5. 列車通過道岔。
6. 各種鎖定釋放,以供新路徑之設定。
3.1.2 聯鎖控制規劃
聯鎖控制是號誌系統的一部分,其規劃主要有兩個目的在於避免列車相撞及避免列車在
轉轍點出軌。因此所有設備及設計都必須具備最高安全標準,軌道狀況等等都需經規劃,再
配合實際軌道操作危險分析,定出通過聯鎖區之操作規則,供設計時參考。
一、最高安全標準設備
( 一 ) 轉轍及鎖定機構
1. 主線轉轍及鎖定機構和相關輔助驅動器(在 10 和 14 號道岔須額外提供一支推
桿、17 號兩支及相關連接桿件)須選用具有內部強化的 UIC 60 號 1100 級鋼軌。
2. 轉轍器須由電動操作,在額定電壓正負 20% 內轉轍器須能連續正常地操作而不
會造成傷害。
3. 轉轍及鎖定機構之設計須使其能快速地操作,在最大負荷情況下,轉轍器之電
動操作在正位與反位鎖定位置之間的操作時間不得大於 5 秒。
4. 轉轍及鎖定機構設備和操作、鎖定、及指示電路須能防止電磁干擾,不得因牽
引電力子系統之影響而產生誤動作或指示的情形發生,並且能連續忍受 1000V
直流電壓而不致崩潰。
5. 如果有障礙物妨害轉轍器完成動作,電源須在 10 秒鐘之內切斷,直到轉轍器呼
叫反向時才恢復。
6. 每一轉轍器須有個別的控制及指示電路,構成交叉軌之轉轍器的操作指示須成
雙動作。
7. 轉轍器須與大地隔絕。(轉轍器本體與鐵軌間之連接桿間接有絕緣處理)
8. 主線不得使用擠壓式轉轍器(Trailable Switch Machine)。
9. 轉轍軌偵測之準確度在轉轍軌與道岔正軌(stock rail)間的間隙超過 6mm 時,
須偵測為開啟。
10. 當電力消失時,轉轍器之機械鎖定須維持鎖定狀態。
( 二 ) 維生電驛
1. 除了鎖定功能及其他需要外,電路的設計須盡量減少使用常激磁(Normal
Energized)的電驛。如果可行的話,電驛儘可能在每次列車經過時才動作。
2. 電驛須具備擦拭動作,即自清式(Self-Cleaning)之低電阻接點。每一電驛至少
須有一百萬次操作而不用維修之壽命,電驛須為插入式,以便於更換,並須設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