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1 捷運電聯車實務
P. 163

第十章 電聯車照明系統





















                                                                                                 車廂照明燈具












                                        照片 10-2-1 臺北捷運電聯車車廂照明之之配置方式




                     ( 二 ) 駕駛室照明之基本規設考量
                           1.  高運量電聯車之列車兩端有駕駛室區劃,為利於駕駛員操作操控臺及列車兩端

                             逃生之需要,駕駛室內應有有聚焦功能之閱讀燈及兼具緊急照明功能之嵌入式
                              燈具之配置。
                           2.  閱讀燈應有適當之照度要求,以利駕駛員操控之需;以臺北捷運電聯車之設計

                             為例,即規範駕駛位置之操控臺上方處之閱讀面上應有 450lx. 以上之照度要求。
                           3.  當非駕駛員所在(Non-occupied)端之駕駛室/車廂隔門被開啟時,該端駕駛室
                             內之照明燈源應具自動亮啟之功能,以利旅客緊急疏散。

                     ( 三 ) 車內照明電路與控制
                           1. 車廂照明電路建議以三迴路方式設計,其中一迴路兼具平時及緊急照明之用。

                           2.  當發生緊急狀況時,須保持一定數量之緊急照明開啟,其餘照明自動關閉應具
                             可調整延遲時間設定之功能;以臺北捷運電聯車之設計為例,即規範保持 1/3
                             緊急照明開啟,其餘照明自動關閉之延遲時間應可於 0 ~ 60 秒調整。

                           3.  倘若燈源係選用日光燈燈源,安定換流器應有相關保護設計。每一緊急照明燈
                             具應各自配置專屬之安定換流器。一個安定換流器最多只能驅動兩只日光燈管,

                             且應具並聯點燈功能,任一日光燈管故障時,不可影響另一日光燈管之正常照
                             明功能。
                           4. 駕駛室內應裝置可經由列車線控制全列車車廂照明之開關。











                                                           145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