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1 捷運電聯車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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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八 ) 車外照明電路與控制
1. 當發生緊急狀況時,車外照明仍應保持正常運作。
2. 當輔助電力按鍵為「開啟」狀態時,列車兩端之尾燈及標識燈均應亮啟。
3. 當於列車頭、尾任一端駕駛操控臺啟動主鑰匙時,該端尾燈應關閉,頭燈及操
控臺儀表燈應開啟,M2 車 No.2 端之調車燈應保持「關閉」。
4. 為使列車得以其尾端緊急逃生門進行疏散,車端處應有一頭燈旁通開關之設置,
俾將列車尾端的頭燈開啟、尾燈關閉,而該旁通開關應有護蓋裝置,且平時應
予鉛封以防誤觸。
四、結論
好的照明設計,所呈現出之照明品質,可令親臨其境者感受到明亮、溫馨、親切,甚或
可襯托出電聯車之整體質感及提昇捷運形象。隨著光源之新技術的不斷開發,以及照明管理
系統之新觀念的導入,電聯車之照明設計不再僅是考量實用及美學之需要,並應兼顧「節能、
輕量」之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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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K371/CL601/CE631/CH321A/TAA001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3.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R381/CG391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4.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F610/CF611/CF617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5.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J900/CJ907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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