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1 捷運電聯車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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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八 ) 車外照明電路與控制

                       1. 當發生緊急狀況時,車外照明仍應保持正常運作。
                       2. 當輔助電力按鍵為「開啟」狀態時,列車兩端之尾燈及標識燈均應亮啟。

                       3.  當於列車頭、尾任一端駕駛操控臺啟動主鑰匙時,該端尾燈應關閉,頭燈及操
                         控臺儀表燈應開啟,M2 車 No.2 端之調車燈應保持「關閉」。
                       4.  為使列車得以其尾端緊急逃生門進行疏散,車端處應有一頭燈旁通開關之設置,

                         俾將列車尾端的頭燈開啟、尾燈關閉,而該旁通開關應有護蓋裝置,且平時應
                         予鉛封以防誤觸。

            四、結論
                 好的照明設計,所呈現出之照明品質,可令親臨其境者感受到明亮、溫馨、親切,甚或
            可襯托出電聯車之整體質感及提昇捷運形象。隨著光源之新技術的不斷開發,以及照明管理

            系統之新觀念的導入,電聯車之照明設計不再僅是考量實用及美學之需要,並應兼顧「節能、
            輕量」之需求。



            參考文獻


            1.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T301/CH321/CN331/CC361/CP341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2.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K371/CL601/CE631/CH321A/TAA001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3.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R381/CG391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4.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F610/CF611/CF617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5.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J900/CJ907 電聯車特別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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